司尔特: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24 18:11:4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39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以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
额,若公司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
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53,555,763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0
月 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年 10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9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9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
  咨询联系人:吴昌昊、张苏敏;
  咨询电话:0563-4181590;
  传真电话:0563-4181525。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司尔特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