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2 证券简称:朗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6,4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相应调整。
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6,4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9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及部分董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中承诺: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之股份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
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票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武凌桥路 70 号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2-69399050
传真电话:0512-6939900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