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科技: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23 22: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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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570,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现金分红总额=92,535,333股×4元/10
股=37,014,133.2元(含税)。
   ? 根据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的
比例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即:37,014,133.2元÷93,105,333股*10=3.975511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75511)÷(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金股利 4.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7,014,133.2 元,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以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的注销不会影响本次现金分红总额。
案一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9 月 20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9 月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即:37,014,133.2元÷93,105,333股*10=3.975511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75511)÷
(1+0)=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75511
  如公司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对应“总股
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将相应
调整。
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如下:
  吕斌、卢彬、孙建龙、刘旭晖、王广翠、王平、李海青、黄全能、李克亚、
东台允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台宜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东台宜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台宜庄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及东台前多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人/本单位
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在本人/本单位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发行价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
格调整为 43.50 元/股。
  如公司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对应“最低
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敦和路 189 号海珠科技园二期 1 号楼
  咨询联系人:邱正
  咨询电话:020-80929898
  传真电话:020-8092989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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