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8 证券简称:稳健医疗 公告编号:2024-063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未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59456 元/股。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案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588,292,708 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
派发现金股利 4.00 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占 2024 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例为 60.64%)。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现金分红总金额
变化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致的,即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户。
序号 证券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9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9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
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32,931,923.20
元=(588,292,708 股-5,962,900 股)×4 元/10 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 股=232,931,923.20 元/588,292,708 股*10 股=3.959456 元(保留六
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3959456 元/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相关主体做出的最
低减持价格承诺如下:公司控股股东稳健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建全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业
务规则,承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
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减持底价);公司持股的董事李建全、方修
元,时任董事徐小丹,时任监事刘卫伟、王英,高级管理人员陈惠选、时任高级
管理人员尹文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承诺其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减持底价)。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
格调整为 49.15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惠选
咨询电话:0755-28066858
传真电话:0755-2813468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