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2 个交易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2024 年 9 月 23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
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
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