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之星 2024-09-23 17: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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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证券代码:6002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二○二四年十月九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目    录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建“伊吾广汇 1500 万吨/年煤炭分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议召开时间:(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6 点 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
会议室
?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士发先生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选举监票员和计票员
五、审议提案:
    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建“伊吾广汇 1500
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七、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上述提案进行现场表决。
八、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进行核对。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十、请现场与会董事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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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讲话并宣布会议结束。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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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会议
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
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
证原件。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
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
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
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
东提问。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
场进行书面表决,大会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
票进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
由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
邀请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
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股 东 如 有任 何问题 或 异 议, 请与公 司 证 券部 联系, 联 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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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建“伊吾广汇 1500 万吨/年煤炭分质
        分级利用示范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及“高碳能源低碳化利用”等相关
政策指引,同时基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  )
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实施需求,公司依托自有煤炭高油气含量的资源禀
赋及现有煤炭煤化工产业集群优势,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利用延伸
产品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旨实现煤炭清洁、高效、低碳转化,
加速促进资源优势转化。鉴于:
    一、项目背景及概述
全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重要的物质基础和保障。近年来,为
了优化煤炭生产开发布局提升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推动煤炭生产向资
源富集地区集中及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国家层面陆续发布了
《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明确了
煤炭行业的发展要优化生产与消费结构,研发低碳技术,积极推进煤
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及稳步开展煤制油、煤制气升级示范等方面相关
内容。该项目的实施完全符合前述国家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政策指
引,是煤炭综合利用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具体实践,同时对项目所
在地新疆哈密积极打造国家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油长焰煤,是非常理想的化工用煤。采用煤炭分级提质低阶煤热解技
术可生产提质煤、煤焦油、LNG 等,可最大程度保留原煤中的油、气
组分,且过程能耗低,碳排放量少,产品既能满足洁净燃料要求,又
完全符合区域煤制油气战略基地规划形成高效循环产业链,产品的下
游用途广泛,市场潜能空间大,经济效益前景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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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了集大型白石湖露天煤矿开采和煤炭深加工、大宗能源物流和配
套服务为一体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包括建成 120 万吨/年煤制甲醇联
产 7 亿方 LNG、1000 万吨/年煤炭分级综合利用、40 万吨/年荒煤气
综合利用制乙二醇、60 万吨/年煤焦油加氢及硫化工等大型煤化工项
目,可为公司本次新建项目提供最佳的原料供应场景和市场需求场景,
并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建设施工及区域支持等方面均可享有资源
优势。
矿区马朗一号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项目建设规模为 1000 万吨
/年;在产项目白石湖露天煤矿生产能力已核增至 3500 万吨/年;与
此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东部矿区开发及在产煤矿项目产能升级改
造等工作,煤炭增量可期,淖毛湖地区原料煤的供应兼具了稳定性及
持续增长性。
  综合上述考虑,经公司审慎研判,拟投建“伊吾广汇 1500 万吨/
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投资总额为 1,648,015.65 万元。本
项目将拟由公司 100%控股全资子公司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专项负责投建运营。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已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建“伊吾广汇 1500 万吨/
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的议案》。本项目投建总额达到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待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投建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形,亦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主体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闫军
    成立时间:2022 年 6 月 8 日
    经营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广汇生活区办公
楼 5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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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
服务;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为广汇能源 100%控股全资子公司,后期将专项负责本次新
建项目的投运工作,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伊吾广汇 1500 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项目类型:新建
   项目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工业园区白石湖
煤炭高效综合利用产业园。
   建设内容:包括 1500 万吨/年煤炭热解装置、荒煤气综合利用装
置,动力站、给排水系统、供配电设施,DCS、SIS、GDS 等自控系统
及消防水系统等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
   (二)项目规模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大型内热式直立炉热解工艺对新疆哈密地区
的低阶煤进行分质分级利用,入炉煤处理能力 1500 万吨/年,采用单
炉 50 万吨/年(入炉煤)内热式直立炉热解工艺年生产提质煤 714 万
吨、煤焦油 150 万吨、LNG77.7660 万吨、燃料电池氢气 2 万吨(量
可调节)、液体二氧化碳 50 万吨等,并围绕产业链延伸规划建设下游
高端化学品、新材料等项目。
   (三)产品方案
   本项目使用淖毛湖矿区的煤炭,进行低阶煤热解提质,生产提质
煤、煤焦油、LNG、燃料电池氢、二氧化碳、粗酚、粉煤、氨水及硫
铵等产品。
   (四)工艺技术方案
   项目主工艺路线为备煤→热解→鼓冷→常压洗涤→气柜→煤气
压缩(含段间净化)→脱毒除杂→变换→低温甲醇洗→甲烷化→深冷
分离→PSA 提氢;配套碳捕集、压缩制冷、焦油氨水分离、酚氨回收、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VOCs 处理等;公辅系统主要包含原水处理、中水处理、化学水处理、
循环水系统、低温水系统、4 套 12.5MPa 荒煤气锅炉、储运系统、电
仪系统等;污水由园区统一处理。
    本项目充分结合淖毛湖矿区煤炭高挥发分、富油的特性,通过煤
炭低温分级提质技术,最大程度保留原煤中的富油成份生产煤焦油,
并将热解过程中的荒煤气综合利用生产 LNG 和氢气,有效实现了油气
的综合利用。采用单炉处理能力为 50 万吨/年(入炉煤)热解工艺,
突破了淖毛湖地区现有单炉最大处理原料煤 25 万吨/年的现状,通过
大型化和集约化,有效实现了热解系统的节能优化,同时采用热焦余
热回收利用技术生产蒸汽,实现了节能和环保双收益。
    本项目突破荒煤气放散燃烧、发电等传统低质化利用方向,将高
氮荒煤气深加工为清洁能源 LNG 和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
级氢气,同时副产高品质氮气,实现了荒煤气高值化综合利用。
    煤炭分质分级利用领域的二氧化碳尾气普遍存在二氧化碳浓度
低、硫氮杂质含量高等难题,本项目充分耦合低温甲醇洗现有工艺,
较低成本副产 50 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碳,项目实现了低碳化。
    本项目充分响应国家氢能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低值廉价多杂质荒
煤气,梯级深度净化耦合提纯,较低成本生产高纯度的质子交换膜燃
料电池汽车用燃料级氢气,逐步替代传统燃油运煤重卡,实现氢能交
通绿色运输。
    (五)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拟定工程建设周期为 30 个月;项目拟分设计、采购、土
建施工、安装、试车投产五个主要阶段进行,整个阶段需交叉进行确
保如期建成投产。
    (六)投资估算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 1,648,015.65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动资金为 22,146.76 万元。
    (七)财务指标分析
    (1)通过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计算:
    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 16.30%/税后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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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净现值:税前 628,144.13 万元/税后 296,607.21 万元
    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21.12%
    计算表明,财务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证明该项目具
有良好的经济收益。
    (2)经营期内年均利润总额为 218,420.84 万元,年均所得税为
    (3)财务计划现金流量
    项目自生产经营期开始净现金流量始终为正值,财务现金流稳定,
表明项目具有较强的资金支付能力。
    通过上述指标数据可以看出,年均利润总额为 218,420.84 万元,
项目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13.14%高于基准收益率,项目具有较
强盈利能力。
    项目税前借款偿还期为 10 年(包括建设期),利息备付率与偿债
备付率均大于 1,说明项目的利息偿付保障程度与还本付息的资金保
障程度高。
    通过对项目的产品营业收入、成本费用、营业税金等方面的数据
进行分析来确定项目的盈亏平衡点,盈亏平衡点(以生产能力利用率
表示)为 45.64%。
    评价结论:项目税后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13.14%高于基准收益
率,资本金的内部收益率为 21.12%,年均利润总额为 218,420.84 万
元,净现值税前 628,144.13 万元,盈亏平衡点(以生产能力利用率
表示)为 45.64%。本项目投产后具有一定的财务效益和抗风险能力,
研究结论可行。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大型直立炉热解技术对淖毛湖地区低阶煤进
行清洁高效综合利用,并承担富油煤的高效利用示范,项目除生产提
质煤外,还对热解煤气进行加工,获取煤焦油同时联产出 LNG、燃料
电池氢气等多种产品,不仅可充分发挥产业资源优势,联动 CCUS、
氢能等项目协同发展,最大化延伸产品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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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价值,且为公司积极打造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煤化工、现代煤化工向
新能源和氢能“两个耦合”发展的新局面夯实基础,不断增加行业竞
争能力,为公司持续增量提供新动力,同时助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供
给,兼具经济、社会及环境等多重效益。
  本项目切实具备合理的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是公司构建产业链、
价值链、供应链相互融合的生态体系予以提升整体经营能力的重要举
措,经济预测指标较好,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实际需求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074、075 及 077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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