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
以 2024 年 9 月 1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675 名激励对象授予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