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9-20 22: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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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
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振华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391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1,813,01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9.1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517,999,978.9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686,549.5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12,313,429.3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 14-00013 号《验资报
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
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251,800.00   251,8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产品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
     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80,0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
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
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的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
拟采取如下措施控制风险:
财产品。
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 18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 18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
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王宝慧                  杨华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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