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20 22: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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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
 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 180 万元,
                 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0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本事项尚须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
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5)业务资质: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
计资格的事务所。
    (6)2023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5.89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4 家
(含 H 股)。
    (7)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500 人。
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9 次。38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玮,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成为
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上
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在豪尔赛、大金重工
担任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红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计报告、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德展大健康股
份有限公司 2021、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
公司等证券业务审计项目质量复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大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大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
的工作条件和工时以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 180 万元,其中
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0 万元,较上
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通过对大信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
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和分析论证,
认为大信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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