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54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转让控股子公司汇通金科 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汇通金科 51%股权的议
案》,因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3631,证券简称:汇通金科)呼叫
中心业务与公司人工智能战略关联度相对较小,为回笼资金并更好的聚焦主业,董事会同意
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汇通金科 51%股份(合计 52,040,816 股),挂牌转让总价不低于
月 1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具的《关于汇通金科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4】2395号)。公司已
分别于2024年9月2日、9月10日向江苏运发出具《关于敦促支付汇通金科项目股权转让款的
函》及《关于要求支付汇通金科项目剩余股权款项的催告函》,敦促、催告江苏运发支付股
份交易价款及相应违约金,江苏运发均未回复函件及履行付款义务。(详见公司于2024年9
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与江苏运发签署的《股份转让合同》,江苏运发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
款的,应向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
算;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公司有权要求江苏运发按照本合同交易价款的 20%承担违约责任,
并有权解除合同。
截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江苏运发未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付款义务,且逾期付款超
过 30 日,根据《股份转让合同》的约定,公司决定解除《股份转让合同》。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以快递方式向江苏运发出具《关于解除股份转让合同的通知》,并保留进一步
追究江苏运发违约责任的权利。
三、本次交易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终止是根据《股份转让合同》履行的合法手续,本次交易未收到股份转让款、
未办理工商变更等手续,公司持有汇通金科 51%股份,是汇通金科的控股股东。目前汇通金
科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本次交易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对汇通金科的管理控制,提升其与公司其他业务间的协同效应。
特此公告!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