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20 19: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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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4-061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周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周颖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
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
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周颖女士简
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3573480
  传真:0512—63552272
  邮箱:tzzgx@jsessh.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 289 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
中心研发大楼西楼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个人简历
  周颖,女,1993 年 1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2020 年 3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职于德邦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2024 年 3 月起任职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周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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