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 关于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向岭南转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的进展暨持有岭南转债比例达到20%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19 22: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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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144
债券代码:128044         债券简称:岭南转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向“岭南转债”
  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的进展暨持有“岭南转债”比例达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岭南股份”)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接到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方”)的通
知,明确收购方将向“岭南转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岭南转债”,《关于中山市人才
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向“岭南转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的方案》(下称
“《收购岭南转债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
限公司向“岭南转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债券持有人在收购要约有效期内(2024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9 月 9
日下午 15:00)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以下统称“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投票,以网络投票方
式作出是否同意转让债券的明确意思表示。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债券持有人通过前述
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岭南转债”持有人参与收购方案
网络投票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1)。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非交易过户登记
申请确认书》显示,本次被收购的证券总数为 1,461,443 张,被收购总账户数为 6,723
户。本次收购证券价格为 100.127 元/张,收购总金额(含税)146,329,903.27 元。公
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接到收购方的通知,收购方已足额将收购资金存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被收购的“岭南转债”已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向
“岭南转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42)。
一、 收购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接到收购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的通知,截至当日,根据《收购岭南转债方案》的安排及收购方的要求,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将全部收购款(含税)146,329,903.27 元划付
至结算参与人,结算参与人已将相关款项划入被收购的“岭南转债”债券持有人资金
账户。
   收购方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已按照《收购岭南转债方案》的
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相关债券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结算参与人已将相关款项
划入被收购的“岭南转债”债券持有人资金账户,本次收购方向“岭南转债”持有人
收购部分“岭南转债”事项已完成。收购方取得上述所收购的“岭南转债”,成为所
收购的“岭南转债”的持有人。本次收购完成后,已经被收购的“岭南转债”的全部
权利转移至收购方,收购方有权继续向上市公司主张债权。未被收购的“岭南转债”
的持有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继续依法存续。
二、 持有比例达到发行总量的 2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6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万元,期限 6 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400 号”文同意,公司 66,000.00 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 2018 年 9 月 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岭南转债”,债券代
码“128044”。截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岭南转债”剩余本金金额为 45,636.63 万
元,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无法偿付“岭南转债”,
                    “岭南转债”未能按期进行本息兑付。
获悉其通过上述收购受让“岭南转债”共计 1,461,443 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三、 提醒事项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网络投票系统投出赞成票的且符合《收购岭南转债
方案》中收购条件的债券持有人若近期未能收到收购款或所持“岭南转债”未能成功
过户或对过户债券数量存在异议的,请不晚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含)将持有“岭
南转债”的相关资料(身份证明文件、持有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于法律规
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投票证明、联系方式,如为法人的还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通过电子邮件送达
至 ln@lingnan.cn。若所持“岭南转债”满足《收购岭南转债方案》中的收购条件未能
成功过户的,收购方予以核实后续将推进交割过户、资金划付手续,完成收购。若债
券持有人存在前述情形,未能及时在上述期限内与公司取得联系并提交相关资料的,
则不再进行交割过户、资金划付等收购程序,请广大债券投资者核实后及时联系公司
处理。
四、 其他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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