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24-049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
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
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耀公司”)、云南
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鑫圆”)分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云南省分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合计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
限为1年;并同意公司为鑫耀公司、中科鑫圆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同意子公司鑫耀公司、中科鑫圆分别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圆通支行
申请500万元、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合计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
不超过2年(含2年);并同意公司为鑫耀公司、中科鑫圆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子公司中科鑫圆将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5,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并同
意公司为中科鑫圆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
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
其中敞口额度 5,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并同意公司继续将名下位于临沧市临翔
区忙畔街道办事处忙畔社区喜鹊窝组 168 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不动产权证号:
云[2018]临翔区不动产权第 0006210 号)抵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文东、吴开惠夫妇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公司上述授
信额度中的 5,000 万元敞口额度提供担保。抵押、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并取
得借款之日起,至全部归还贷款之日止。如有续贷,则抵押、担保期限顺延。
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文东、吴开惠夫妇继续为公司上述 2,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文东、吴开惠夫妇为子公司中科鑫圆与平安国际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 5,0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36 个
月)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包文东董事长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
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