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股份: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19 18: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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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
不超过 43.06 元/股,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
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 34,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568%。最高成
交价 24.91 元/股,最低成交价 24.73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846,566 元(不含交
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
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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