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促进公司战略和中短期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所在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特制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
一、总体原则:
贴,不与经营业绩挂钩,有助于更好地履行职责;
达成中短期战略目标和实现各期经营目标;
定当年高管薪酬。
二、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及标准:
按月确定金额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同时停止支付未履职期间的薪酬或津贴;
单位:万元
职 务 年薪 津贴 备 注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10 按季支付
独立董事 10 按季支付
监事会主席 48 专职,按月计发
监事、职工监事 10 兼任、随同岗位工资按月计发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
(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专项管理考核;
年度绩效+专项管理考核。
年薪=基本年薪+年度绩效
总经理年薪=基本年薪+年度绩效,参照当年净利润的 1%确定
其他高管年薪=基本年薪+年度绩效=总经理年薪*年薪系数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等其他职务的均按此标准,不另计薪酬)基本年薪
和年薪系数如下表:
职 务 基本年薪(万元) 年薪系数
总经理 80 1
董事会秘书 60 0.8
副总经理(技术) 48 0.6-0.7
副总经理(业务) 48 0.6-0.7
副总经理(安环总监) 48 0.6-0.7
财务总监 48 0.6-0.7
标准确定其基本年薪和年薪系数;
润的比例进行调整,以控制高管年度绩效总额。
(二)管理及考核办法:
安排的安全管理、项目建设、科研、业务开拓及营销团队等专项管理工作,制订
具体考核内容及办法,由公司考核实施,对于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大贡献以及
因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的重大损失给予奖惩。
四、本制度修订后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成立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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