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9-19 17: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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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会议对拟提
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
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全体独立董事本
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本次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此次关
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朝安 温素彬 程德俊 张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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