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19 17:50:2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0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内容: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通能源”)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3 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78 元,
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03,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
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
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5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
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万元)         (万元)
              合计               69,835.00    69,835.00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48,242.84 万
元,由于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
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
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
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
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造成影响,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公司和子公司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
度。
  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
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自有资金: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
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审计与监督。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
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
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本次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
(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
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
过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保荐机构对胜通能源本次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胜通能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