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 298
号杭可科技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14,763,35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8.706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严蕾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先生、独立董事陈林林先生线上出席;
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14,544,203 99.9471 205,077 0.0494 14,070 0.0035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曹玉佳、何丽青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