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ST 舜天 公告编号:临 2024-031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 21 号 B 座 1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比例(%)
(四) 会议由公司董事杜燕女士(代行董事长职务)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郭陟、陈昊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
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