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18 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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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次现金分红的权利。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 20,170,000 股
后的 1,571,867,9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分红总
金额为 157,186,798.80 元。
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在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87330
元/股(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987330 元/股=157,186,798.80 元÷
-0.0987330 元/股。
   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现金分红方案情况
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现金分红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一致,其实施距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20,170,0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
现金分红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26 日。
  四、现金分红对象
  本次现金分红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五、现金分红方法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现金分红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9月13日至登记日:2024年9月25日),如因
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
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
本×分配比例,即 157,186,798.80 元=1,571,867,988 股×0.10 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现金
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现金
分红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87330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987330 元/股=157,186,798.80 元÷1,592,037,988 股,结果
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现金分红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7330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咨询联系人:章佳佳、陈银琼
   咨询电话:0576-85225086                 传真电话:0576-8530508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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