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4—048 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已
退休及 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合计持有的 450,000 股不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当前股本
总额的 0.02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号)。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1,950,219,173 股 变 更 为
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办理后最终完成,最终股本结构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
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
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如下: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经开区经景路 66 号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程红梅
联系电话:0871-65625802
联系传真:0871-65633176
邮政编码:650200
联系邮箱:assets@yunneidongli.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