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4-069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
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 2,951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人 民 币 99,266,097.00 元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现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
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
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