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 关于不向下修正拓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12 23: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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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098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简称“公司”
     )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及
                          “拓斯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本次不行使“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
月内(即 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如再次触及“拓
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5 年
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拓斯转债”的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拓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62 次审议会议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1〕435 号)
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开发行了 6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7 亿元,按面
值发行,期限 6 年。
   公司可转债自 2021 年 3 月 29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拓斯转债”
     ,债券代码“123101”。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发行的“拓斯转债”
自 2021 年 9 月 16 日起进入转股期,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
格为 42.25 元/股。
   (1)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并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
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
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6 股。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7 月 6 日起由原 42.25 元/股调整为 26.1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2)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
主行权方式,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
止。在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
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 46.2106 万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3)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25 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事
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
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起由原 26.18 元
/股调整为 26.1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2-083)。
  (4)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案。公司 1 名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下简称“原激励对象”)因
辞职而离职,已不符合公司《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14,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另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 2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已获授且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83,008 股
进行回购注销,占 2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的 30%。鉴于:①1 名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②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上
述激励对象均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同意公司
对原激励对象及 2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7,408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 7.38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核确认,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办理完成。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 897,408 股。根据《募集说明
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
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起由原 26.16 元/股调整为 26.2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92)
                                  。
   (5)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71 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2 年度权益分派
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
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7 月 4 日起由原 26.20
元/股调整为 26.1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60)。
   (6)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于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 2022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
达成,同意公司以每股 7.309 元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4 名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 588,672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 4,302,603.65 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425,418,858 股减少为 424,830,186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的
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由原 26.13 元/股调整为 26.16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03)
                                 。
   (7)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 424,830,22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330,240 股后为 421,499,984 股)
                                     ,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3 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426629 元/股。2024 年 6 月 14 日,
公司实施已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8)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
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
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向下
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3)。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转股价格调
整的情形的,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
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和股票面值。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
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
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
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及“拓斯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
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
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拓斯转
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拓斯转债”的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如再次触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5 年 3 月 13 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
“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
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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