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4-067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
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
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蒙娜
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
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蒙娜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时间为五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二)。自本次回售期结束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 2024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注意。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