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11 22: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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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奥浦
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奥浦迈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
红”)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提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8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刊载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
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故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的方案
  奥浦迈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若公
司 2024 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拟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增加
一次中期分红,预计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同时授权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4 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
  因此,为进一步回报股东,鉴于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
件,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
预案如下:
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
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 1,056,703 股,以此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
量后公司股份数量为 113,715,757 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利润的 103.6429%;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的 19.3250%。2024 年中期,除上述
派发现金红利外,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利润分配比例。
  自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本申请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数由 1,056,703 股增至 1,223,706 股,因此,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
量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113,548,754 股。公司按照现金分配
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22 元(含税)
调整至 0.22032 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 2024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
=25,017,466.54÷(114,772,460- 1,223,706)≈0.22032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 5
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0.22032×
(114,772,460-1,223,706)=25,017,061.48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22032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 5 位),利润分配总额为
五入调整所致)。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
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公司本次仅进
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
变化,故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113,548,754×0.22032)÷114,772,460≈0.21979 元/股(保留五位小数)
                                                        。
   综上,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1797 元/股。
   (1)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2)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
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含)。
   以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6.24 元测算: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26.24-0.22032=26.01968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26.24-0.21797=26.02203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26.01968-26.02203|÷26.01968≈0.00903%;
   因此,公司以 2024 年 8 月 28 日的股票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
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影响较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奥浦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靳宇辰           王 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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