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 鑫科材料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4-09-10 20: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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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二零二四年九月
  为了规范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特制定本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应收账款,包括销售商品、提
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及价外费用。
收账款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业务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业务特
点负责建立有效的应收账款相关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收账款统计、账龄分析、函证工作,为公司的应收账款管控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负责指导业务单位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制度,并参与客户相关资信评审
工作。
账款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价。
收账款的产生及过程履行内控审计;负责应收账款案件调查及诉讼工作。
健全应收账款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并对客户信用额度及信用期限的
评估、监管、调整流程进行规范要求。
客户授信额度≥200万元、线缆客户授信额度≥50万元,或客户授信期限≥60天,
履行本单位内部授信审核审批程序后,需报财务部、运营管理部审核,财务总监、
总经理审批,审批结果报运营管理部备案。
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复核及调整。业务单位对客户应定期走访,并规范建立行销
日志,关注客户的经营状况,若发现经营异常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业务
单位对逾信(逾额、逾期)客户应建立详细台账记录逾信信息,用作调整授信时
判断依据,并明确逾信发货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及发货审批流程。
应收账款及时、完整地记录在财务账簿中,确保应收账款核算准确。
(包含价外费用)等单据开具发票。业务人员需对提供的客户开票资料负责,开
票资料如有变动需及时提供书面变更资料传递至开票单位财务部门。严禁未实际
发货提前开具发票行为,一经发现由业务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货业务,业务单位及相关业务人员需配合财务人员办理相关增值税发票作废、开
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等事宜,财务部门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对于退货
补货业务,不调整销售收入及客户应收账款,业务单位、生产单位及财务部门应
设立退货补货台账,按月汇总核对并签字确认。
不得超过3个月,且该客户不得超过授信额度,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客户提出
申请,业务部门报业务主管部门、部门分管、业务单位负责人审核,并报业务单
位分管领导审批,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公司《资金管理规定》中关于票据管理要求履行商票结算审批流程。业务单位接
收客户的商业承兑汇票仅作为财务部门进行应收账款账务处理的凭据,在货款实
际回笼前不得冲减业务单位考核应收账款。
业务单位相关部门需设置应收账款管理台账,详细登记销售、回笼情况,动态反
映每一个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减变动情况和授信额度使用情况。业务单位需实时
监控客户是否逾信,并对逾信情况进行汇总,督促业务人员加强逾信客户货款清
收。
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客户逾期:
超过3天,由经办人上报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实施催收,并将真实信息反馈
至行销日志中;超过10天,由部门分管上报业务单位负责人,实施催收,真实
信息反馈至行销日志中;超过30天,由业务单位上报公司运营管理部,由运营
管理部实施督导催收,信息反馈至月度经营分析材料中予以通报;超过60天应
启动相关法律程序。
对账的质量及效率,充分发挥内控作用,防范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余额、账龄等信息)发给业务单位核对,业务单位指定人员及时将应收账款差错
更正以及相关说明提交财务人员。每月6日前应收账款明细表经业务、财务部门
核对无误后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每月8日前业务单位需将本单位应收
账款跟踪分析表报送财务部审核后,报送运营管理部。
任,防止因人员变动影响业务销售、账款的对账等工作正常运行,同时避免因交
接手续不全导致人员责任不清。交接资料由业务单位指定部门保管、定期存档。
证。财务部门依据与业务部门核对无误的应收账款余额制作询证函,由业务部门
负责与客户核对及回函工作。询证函作为重要的对账资料,由财务部门负责保管
(年度函证原件交外审但保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对函证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
对于询证金额不符的客户需与业务单位共同查清原因,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领
导汇报。
笼管理中的主要风险控制节点,设计应收账款考核指标,如应收账款周转率、扣
息利率等考核指标,从严客观设置目标值。业务单位可以根据应收账款目标完成
情况对业务部门及个人给予相应奖罚,以提高应收账款过程管理质量,加快资金
周转。
务部门、人员进行奖惩,具体金额要体现到员工薪资表中。每月12日前,相关
部门应将当月业务部门、人员扣罚明细表发至财务部门复核、备案。
诉讼前所产生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访,业务人员如发现客户存在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应立即逐级汇报。业务单位应
收账款相关制度应明确业务人员因疏于访问,未能及时掌握客户的变化情况,致
使公司蒙受损失的,追究业务人员相应责任;部门主管疏于督导的,追究部门主
管的管理责任。
由各经办人将未收款的原因在应收账款跟踪分析表中说明,并列出清收计划。
建议、方案,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运营管理部审批;对于逾期60天
或认为需要法律手段解决的,业务单位按照《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合同纠纷的处
理要求,并由公司法务人员接手该项应收账款的清收工作,但主体责任依然是业
务单位。诉讼期间业务单位应根据案件情况落实具体人员对接及配合案件开展。
因予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进行处理。
负责的应收账款已经催收完毕或在所在单位验收(验收材料包括催收记录原件、
相关函告、基本信息等)工作交接完毕后才可办理相关离职、调动手续。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
失法,计提坏账。
收账款;
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
定公司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中)止执行的;
款;
  业务经办部门办理应收账款核销报告,详细说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该应收
账款无法收回的原因等,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经业务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报公
司审计部法务人员、财务部审核,财务总监、法务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超过
计准则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报机制,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应立即追索;实际收回已核销的应收账款报财
务部门按会计准则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审计,评估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风险点,并责成相关单位对管理缺陷及不合规项
进行整改。
调查应收账款清理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报请公司领导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对
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需报财务部、运营管理部审批。
任人在本制度核定权限内开展应收账款管理工作。
有相抵触的地方,以本制度为准。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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