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8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1,092,146,603.94 元及利息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收到哈尔滨市中
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4)黑 01 民初 1100 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行提起诉讼要求提前收回授信额度内向公司已发放的全部贷款本息。
二、诉讼案件的具体内容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被告: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二)事实与理由
原告向公司提供 13 亿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12 个月,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原告向公司提供 12 亿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12 个月。原告与公司签署编号为
项下债务以所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312,739,488
股无限售流通股提供质押担保。
鉴于公司被申请重整并已进入预重整阶段,原告要求提前收回授信额度内已发放
的全部贷款本息。
(三)诉讼请求
息(逾期利息以 1,092,146,603.94 元为基数,按利率 4.95%计息,自 2024 年 9 月 21
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及复息。
通股(证券数量 312,739,488 股)及其孳息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
偿。
期利息以 508,846,603.94 元为基数,按利率 4.95%计息,自 2024 年 9 月 21 日起计算
至实际给付之日)及复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一)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预重整相
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根据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
(试行)》相关规定,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原则上不能个别清偿。公司将结合预重整沟
通协调机制,通过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化解相关风险。
(二)风险提示
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公
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实施破产清算并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
在现有基础上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暨风险提示公告》,因东方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暂时趋紧,公司及子公司在东
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截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东
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16.40 亿元、贷款余额 6.66 亿元。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
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
关风险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承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
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相关承诺将在未来 3-6 个月内完
成。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风险化解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4-045)。
公司正在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承诺函》内容,尽快落实相
关承诺,优先以现金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尽快化解暂时流动性趋紧风险,确保上市
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公司将根据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及时履行阶段性信息披露义务。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6),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
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调查工作,并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
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四、最近十二个月累计诉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发生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合
计 17.86 亿元(含本次诉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71%。
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发生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原告(申请 涉及金额
序号 被告(被申请人) 案号 案由 案件阶段
人) (万元)
招商银行股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黑 01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民初 1100 号
哈尔滨分行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
(2024)黑 01
上海浦东发 民初 1034 号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展银行股份
(2024)黑 0103
民初 19144 号
尔滨分行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黑 0103
民初 19146 号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
中国农业银 (2024)黑 01
行股份有限 民初 1060 号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方正县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 (2024)黑 01
公司 民初 1061 号
锦州秋石粮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 (2024)黑 0103
公司 民初 22056 号
公司
锦州粮油批发市场有限
公司
东方集团粮
锦州锦粮(集团)有限 (2024)黑 0103
公司 民初 13284 号
公司
锦州华信资产经营(集
团)有限公司
新疆国际经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
济合作(集 (2024)新 0105
团)有限责 民初 5918 号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
兴化市四季
(2024)黑 0124
民初 223 号
公司
北京前田咖啡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饭 薛天舒
店有限公司 舒尔饮食文化(深圳)
有限公司
合计 178,649.33 /
备注:上述涉案金额未考虑申请人主张的逾期利息、罚息、复利及相关诉讼费用等。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