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 关于岭南转债持有人参与收购方案网络投票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04 23:14:4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5
债券代码:128044         债券简称:岭南转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岭南转债”持有人参与收购方案网络投票的
                   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接到中
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方”)的通知,明确收购方
将向“岭南转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岭南转债”,收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中山
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向“岭南转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20)。
  债券持有人在收购要约有效期内(2024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9 月 9
日下午 15:00)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以下统称“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投票,以网络投
票方式作出是否同意转让债券的明确意思表示。本次“岭南转债”持有人参与收购方
案网络投票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现将本次网络投票的
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络投票表决的事项
  投票表决《关于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向“岭南转债”持有人
收购部分债券的方案》(下称“《收购岭南转债方案》”),即表决是否同意中山市
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收购方”)收购持有人持有的符合条件的
“岭南转债”。
  二、本次收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拟以货币支付的方式,向截至权益登
记日(2024 年 8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岭南转债”(债券代码:128044)持有人
名册中登记的“岭南转债”持有人(且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岭南转债”应当符合本
次收购方案所载之相应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收购其持有的“岭南转债”。收购价格
为:人民币 100.127 元/张,即以“岭南转债”2024 年 8 月 9 日(含当日)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市场价格的平均价上浮 15%为收购价格。
  收购额度、数量:截至权益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岭南转
债”持有人名册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岭南转债”数量不超过 1000 张的,
按照该债券持有人实际持有的全部债券数量收购;“岭南转债”持有人名册中登记的
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岭南转债”数量超过 1000 张的,仅按照 1000 张收购。
  收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向“岭南
转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三、本次债权收购条件
持有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同意本次收购方案,如债券持有人在前述有效期内通过网
络投票系统投出“赞成”的,即表示该债券持有人明确同意按照本次收购方案规定的
各项条件和数量向收购方转让其持有的“岭南转债”;如债券持有人在前述有效期内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出“反对”或“弃权”或未在投票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的即表示
债券持有人不同意转让相关债券,该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岭南转债”将不被收购。
债”的数量合并计算;各普通证券账户内合计持有“岭南转债”数量不超过 1000 张
的,符合本次收购方案收购条件的“岭南转债”全部一并交割过户;各普通证券账户
内合计持有“岭南转债”数量超过 1000 张的,债券交割过户时按照该债券持有人各
普通证券账户内持有的符合本次收购方案收购条件的“岭南转债”数量由少到多逐一
办理交割过户,直至交割过户的债券数量达到 1000 张为止。本次收购方案所称“同
一债券持有人”系指其姓名/名称、主体证件号码一致的债券持有人。
用证券账户的,信用证券账户内持有的“岭南转债”不属于本次收购的范围,将不被
收购;该债券持有人同时开立普通证券账户且符合本次收购方案的收购条件的,按照
其普通证券账户内持有的“岭南转债”计算实际持有数量。
导致无法过户的,该部分债券不属于本次收购的范围,将不被收购。
成之日,如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发生变更的,收购方仅以权益登记日(2024 年 8 月
合收购条件。
     四、本次网络投票的基本情况
  债券持有人在收购要约有效期内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如债券持有人在前
述有效期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出“赞成”的,即表示该债券持有人明确同意按照
《收购岭南转债方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和数量向收购方转让其持有的“岭南转债”;
如债券持有人在前述有效期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出“反对”或“弃权”,或未在投
票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的,即表示债券持有人不同意转让相关债券,该债券持有人所
持有的“岭南转债”将不被收购。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投票方式
  本次投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投票代码为“369552”,投票简称为“岭南债投”。
  (1)债券持有人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
  (2)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债券持有人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二)参与投票主体
      权益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岭南转债”持有人,
且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岭南转债”应当符合本次收购方案所载之相应条件及其他相
关要求。
      (三)投票时间
的,投票开放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3 日至 2024 年 9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期间每
个交易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的,投票开放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9 月 9 日下午 15:00。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期限内,非交易时段也可
投票。
      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债券持有人在上述投票时
间内及早提交投票意见。
      (四)网络投票表决意见
      表一:本次债券持有人参与《收购岭南转债方案》投票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向
            “岭南转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的方案》
  《收购岭南转债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investor.szse.cn)披露的《关于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
服务有限公司向“岭南转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20)。
  《收购岭南转债方案》网络投票设置三个表决意见,具体如下:
的各项条件和数量向收购方转让其持有的“岭南转债”,《收购岭南转债方案》对收
购方及该债券持有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遵照《收购岭南转债方案》的约定执
行。
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岭南转债”将不会被收购。
表决权利,该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岭南转债”将不会被收购。
  “反对”或“弃权”均表示无条件反对、放弃本次转让“岭南转债”的权利。
  (五)其他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
票)。
决意见为准。
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投票,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以网络
投票方式作出是否同意转让债券的明确意思表示。除上述方式外,收购方不接受债券
持有人的其他投票或确认方式。
易所及相关单位仅提供网络投票相关技术服务,不对投票行为的真实性、有效性作保
证,计票结果仅供收购人用以开展本次可转债收购,可转债最终收购结果以收购人按
照收购方案确定结果为准。
  五、收购确认
成”的,视为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发出的承诺,表明其同意收购方按照本
次收购方案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和约定收购其所持有的“岭南转债”,该承诺一经发出
不可撤回或更改,收购方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收购协议达成,本次收购方案即对双方
均具有法律效力,收购方将不再另行与债券持有人签署书面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双
方应当按照本次收购方案执行。
对”或“弃权”或未在投票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的,即表示债券持有人不同意转让相
关债券,该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岭南转债”将不被收购。
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121),提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债券持有人在上述投票时间
内及早提交投票意见。
  六、其他事项
券持有人依法各自承担。
深圳证券交易所仅提供网络投票相关技术服务。
同意。因本次收购所发生的所有争议均由广东省中山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
  联系方式:0769-22500085(岭南股份证券部)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岭南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