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0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 99 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6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9,378,95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9043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402,437,585 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878,800 股、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股份数量 1,926,000 股)为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亚龙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59,048,970 99.8727 50,527 0.0194 279,456 0.1079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许晶迎、魏青扬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证券法》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