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 包钢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03 19: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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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61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临)2024-035),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方式回购股份 835.7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8%,购买的最
高价为 1.45 元/股、最低价为 1.4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198.65
万元。
  截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840.79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3%,购买的最高价为 1.56 元/股、最低价为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按照既定的股份回
购方案继续推进后续股份回购工作。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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