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 澜起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02 23: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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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
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崇和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具体工作量及市
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聘任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
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
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
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
科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
科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
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杨崇和先生、Stephen Kuong-Io Tai 先生为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加
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
科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董事杨崇和先生、Stephen Kuong-Io Tai 先生为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加
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
科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金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变化,以及竞争对手薪酬水平及结构,董事会同意调整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现金薪酬方案。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杨崇和先生、Stephen Kuong-Io Tai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实现对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的核心高管的
长期激励与约束,将其个人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股东权益紧密结合,充分发
挥其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努力提高公司业绩水平的同时稳步提升公司
市值,实现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按照收益与贡
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拟向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董事杨崇和先生、Stephen Kuong-Io Tai 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
划的拟参加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
科技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杨崇和先生、Stephen Kuong-Io Tai 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
划的拟参加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
科技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
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核心高管激励计划”)顺利实施,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及核心高管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4 年激励计划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 2024 年激励计划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相
关权益的授予/归属/行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 2024 年激励计划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相关权益的授予/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前,可在 2024 年激励计划及核心高
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
授予数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增
值权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
权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行权资格、归属/行权数量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是否可以归属/
行权,并核算股票增值权的激励额度;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归属/行权时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
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
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增
值权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
票增值权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
整,在与 2024 年激励计划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
修改 2024 年激励计划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4 年激励计划及核心高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
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 2024 年激励计划及核心高管激励计
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
等中介机构。
高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董事杨崇和先生、Stephen Kuong-Io Tai 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
划的拟参加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
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全部事宜;
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
有效。
  董事杨崇和先生、Stephen Kuong-Io Tai 先生为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加
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 15 点 30 分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
科技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0)。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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