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
指引》
(2023 年),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翰股份”、
“发行人”
或“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
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为 30.45 倍。本次发行价格 39.84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57 倍,低于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0.45 倍(截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T-3 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 32.28 倍(截至
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慧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1,75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885号)。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
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1,755.00 万股,其
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数量为 1,75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
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无
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将于 2024 年 9 月 2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
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39.84 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4 年 9 月 2 日(T 日)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网上申购日为 2024 年 9 月 2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4 年 9 月 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
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
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上的《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
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
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
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
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
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
次发行价格为 39.84 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
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价格为 39.84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9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6.4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22.5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21.9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的合理性。
(1)与行业平均市盈率比较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致力于为智能汽车及产业物联网客户提供智能网联解决方案
的科技服务商,主要从事车联网智能终端、物联网智能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同时为客户提供软件和技术服务。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
引》(2023 年),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截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0.45 倍,最近一个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29.31 倍。
①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 39.84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57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
②与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 39.84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3 年 7 月至 2024 年
为 19.44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T-3 日)发布的行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29.31 倍。
③发行人所属行业变化态势
截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T-3 日),C39 行业各阶段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平均滚
动市盈率如下:
最近一个月 最近三个月 最近六个月 最近一年平
最新静态
行业名称 平均静态市 平均静态市 平均静态市 均静态市盈
市盈率
盈率 盈率 盈率 率
C39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
造业
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月 最近三个月 最近六个月 最近一年平
最新滚动
行业名称 平均滚动市 平均滚动市 平均滚动市 均滚动市盈
市盈率
盈率 盈率 盈率 率
C39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
造业
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近一年以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行业平均市盈率
较为平稳。
本次发行价格 39.84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57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
次发行价格 39.84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3 年 7 月至 2024 年 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
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29.31 倍,定价处于合理水平。
(2)与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车联网智能终端、物联网智能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同时为客户提供软件和技术服务。发行人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考虑的因素包
括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应用领域,同时兼顾其经营数据的可获得性及可比性。
发行人根据以上选取依据,在车联网智能终端业务领域选取德赛西威、经纬
恒润和鸿泉物联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物联网智能模组业务领域选取移远
通信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日前 20 个交易 (倍) (倍)
日均价(含当 2023 年扣 2023 年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日)和 2024 年 非前 EPS 非后 EPS
扣非前 扣非后 扣非前 扣非后
价孰低值(元/
股)
经纬恒润
-W
算术平均数(剔除异常值和极端值) 30.61 32.28 26.71 29.64
慧翰股份 1.8187 1.7652 21.91 22.57 18.78 19.44
注1:数据来源为Wind,数据截至2024年8月28日,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可比公司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3:可比公司2023年扣非前/后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4年8月28日总股本,慧翰股份2023年扣
非前/后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发行后总股本;
注4:可比公司(除鸿泉物联外)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孰低值÷(2023年4-12月和
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孰低值÷(2023年4-12月和2024年1-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4年8月28日总股本),慧翰股
份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本次发行价格÷(2023年7-12月和2024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发行后总股本);
注5:考虑可比公司经纬恒润-W和鸿泉物联2023年业绩亏损,滚动市盈率计算区间的净利润依然为负值,其市盈率为异常值,
在可比公司的2023年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平均滚动市盈率的计算中予以剔除;
注6:考虑可比公司移远通信的2023年静态市盈率高于100倍,其市盈率为极端值,在可比公司的2023年平均静态市盈率的计
算中予以剔除。
①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 39.84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57 倍,低于剔除异常值和极端值
后可比公司的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 32.28 倍(截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
②与可比上市公司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 39.84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3 年 7 月至 2024 年
为 19.44 倍,低于剔除异常值和极端值后可比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算术平均滚动市盈率 29.64 倍(截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皆低于剔除异常值和极端值后的
可比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算术平均静
态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截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
综上,公司考虑自身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成长性等状况,并结合同行业可
比公司业务情况及相关财务数据,在参考了行业市盈率水平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
均水平后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发行定价具备合理性,定价原则具备谨慎性,但仍然存在
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
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风险因素,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
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19.2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7,211.93 万元(不
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62,707.27 万元。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
与申购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
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
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
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
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
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第五十
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
〔2023〕100 号)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
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
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
名下。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
会予以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
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
定。
发行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