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提议召开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9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6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
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4年9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成集团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
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
度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
午 13:30—16:00)
(1)现场登记:公司证券部
(2)传真方式登记:传真:010-64218032
(3)信函方式登记: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9 号
邮政编码:100011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
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
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
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联系人:于泱博、尚巾
联系电话:010-86623518,传真:010-64218032
电子邮箱:complant@complant-ltd.com
邮政编码:10001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
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明确投票意见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 累 积投
票议案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应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授权指示以
“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
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2、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
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 受托人:
日 期: 日 期: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
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
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
人投 0 票。
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