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59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增厚每股收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
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用于股
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为:
(临)2024-035)
,2024 年
首次《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为:
(临)2024-038)
。
截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142.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7%,
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3,199.91 万元,
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完毕。最新回购进展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
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为:(临)
。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增厚每股收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
资本市场稳定,拟将回购股份用途由“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回购方案未实施完毕,故回购股份注销股数和回购注销
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确定。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
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
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决策程序
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