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立昂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立昂技术”、
“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立昂技术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立昂
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Ⅰ期)”进行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808 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 17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07,380,499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82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7,096,001.1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
民币 38,096,623.8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08,999,377.37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3]第 ZA10115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实
调整后拟投
序 调整前拟投入 际投资金额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入募集资金
号 募集资金金额 (未经审
金额
计)
立昂云数据(成都简
设项目(Ⅰ期)
立昂云数据(成都简
设项目(Ⅱ期)
合计 195,301.30 187,740.71 90,899.94 57,043.48
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数据。
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I 期)已经完成两栋数据
中心主要土建工程建设、机电设备安装及辅助配套功能楼建设;部分设备已安装
调试完毕,人员已招聘且培训到位,拟进入试运营。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在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对以下募投
项目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建设周期 调整后的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月) 周期(月)
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Ⅰ期)
目前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I 期)已完成主要土
建工程建设、机电设备安装及辅助配套功能楼建设,拟进入试运营阶段,目前业
务拓展情况良好,已和部分客户签订正式合同和意向协议。鉴于立昂云数据(成
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I 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机柜需要根据
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安装,无法一次性安装到位,为充分保障资金使用效率,本
着降低成本的原则,公司审慎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根据客户定制化需求逐
步安装,逐步投入募集资金。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是为了充分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实
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
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
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立昂云数
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Ⅰ期)”的建设周期由 18 个月延长至 24
个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
慎决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
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均未发生
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投项
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华杨 张 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