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33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15-15:00。
(二)会议地点:兰州银行大厦 7 楼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五)主持人:本行董事长许建平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兰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列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3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95,557,794 股,
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57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 39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4,849,060 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同意对董事会换届选举。
(二)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同意对监事会换届选举。
(三)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
议案》。
(四)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津贴的
议案》。
(五)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许建平、刘敏、刘靖、张少伟、韩泽
华、李燕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六)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林柯、方文彬、李富有、杨立勋为本行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七)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选举苏立钊、陈忆君为本行第六届监事会股
东监事。
(八)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选举董希淼、许尔文为本行第六届监事会外
部监事。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表决
议案名称
序号 结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
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所有议案的投票情况进行
单独计票,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表决
议案名称
序号 结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
监事津贴的议案
注:本行中小投资者指除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股份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刚、陈磊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