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67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2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2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 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 28 楼会议室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
决的股东共计 226 人,代表股份 371,830,27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34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54,728,71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的 1.073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宋浩
律师、杨婧雪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
了如下议案:
同意 361,493,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200%;
反对 10,221,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91%;弃权
总数的 0.031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304,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479%;反对 10,221,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347%;弃权 1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7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