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半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
(深证上〔2024〕398 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及意见:
独立董事:楼永辉、周新黎、李继伟
日期: 2024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