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4-04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
知,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 17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
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
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
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项目进度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
审计机构由原来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董事会本次变更专项审
计机构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