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科技: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09 21: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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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34.08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6.73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8月8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
报告书》”)。公司拟使用5,117.78万元(含)至10,235.55万元(含)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5元/股(含),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完成,新增股份 101,800 股,并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公司总股本由 131,477,470 股增加至 131,579,270 股。
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方案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向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4.67067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4 股(转增比例不变),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614,517,744.59 元(含税),
合计转增股本 52,627,802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8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8 月 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在上
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
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本次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4.67067 元(含税)/股,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比例不变),不送红股。截至 2024 年 8 月 1 日,
公司总股本为 131,579,27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9,764 股,本次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31,569,506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614,517,744.59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合计转增股本 52,627,802 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
本=(131,569,506×0.4)÷131,579,270≈0.39997。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
本=(131,569,506×4.67067)÷131,579,270≈4.67032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34.08-4.67032)÷(1+0.39997)≈306.73
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117.78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0,235.55 万元(含)。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
额上限人民币 10,235.55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306.73 元/股测算,回购数量
约为 333,699 股,占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 184,207,072 股的比例约为
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66,850 股,占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约为 0.0906%。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
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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