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信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美信科技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不影响
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银行、券商、信托、基金等理财投资产品,单个产品期限
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余额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办理具体相关事宜。该授权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主要风险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并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合作。
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
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
过人民币 1.5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资金在上述余额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并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
件等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使用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
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美信科技本次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无异
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
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洪泽 王培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