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3 证券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4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0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同时也是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440股(其中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37,20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12,240股)。回
购 注 销 实 施 完 毕 后 , 公 司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减 少 49,440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及《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技中心 董事会办公室
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