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4-037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6月28
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07,777,778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进行
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31,111.11元(含税),
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74%。其中A股股份数为758,077,778股,
分配现金股利3,032,311.11元 ( 含税 ); H股股 份数 为249,700,000 股,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
予股份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原则是一致的。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股本758,077,778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0.0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36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0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04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8月9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8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本公司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事宜不适用本公告,其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24年6月28
日登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2024年8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
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弘业期货A股股票的价格不
低于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
作相应调整。
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金融城2期A4栋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郑晨
咨询电话:025-52278884
件。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