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
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票”),
本次发行事宜经 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发行方案
(一)注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二)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三)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四)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时间:在注册有效期限内,根据债券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择
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六)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建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承销发
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到期中票、置换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八)担保方式:无担保;
(九)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票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
议在本次中票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注册、发行工作,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与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有关
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
制定本次发行中票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中票的发行方案及发行条
款,包括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期数、分期发行
额度、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
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其他
相关法律文件,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申报、注册、发行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
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相关手续;
(五)办理与本次中票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六)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票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中票的发行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后,将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