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海王生物
股票代码: 000078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00 号 1601 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00 号保利世贸中心 C 座东塔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协议转让、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其他主管部门(如需)
的批准。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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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海王生物、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广新集团 指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丝纺集团 指 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海王集团 指 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
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的 11.48%(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上市
公司股份总数的 12%);
公司 905,476,054 股份之表决权,占协议签订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2.92%(占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34.41%);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 62,000 万股股
票(占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2.54%),认
购金额不超过 14.88 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股份转让协议》
《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
《表决权放弃协议》 指
表决权放弃协议》
海王生物分别与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签订的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指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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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人民币
元、万元、亿元、元/股 指
元/股
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
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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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广新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00 号 1601 房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00 号 1601 房
法定代表人 肖志平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00 年 09 月 0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5063471N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 股权管理;股权投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新材料(合金材
料及型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电子基材板、动力电池材料),
生物医药(化学药、生物药),食品(调味品、添加剂);数字创
意,融合服务;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运营;现
代农业开发、投资、管理;国际贸易、国内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
作;物业租赁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无固定期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丝纺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 198 号
通讯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00 号保利世贸中心 C 座东塔 10 楼
法定代表人 李晓莹
注册资本 24,740.3674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90341008K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茧丝绸纺织服装产品的生产经营;丝绸纺织、轻工机电、五金化工、
主要经营范围
土畜产、陶瓷工艺、文体用品、药品、食品、保健品、药材、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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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化妆品等商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及医药保健品的销售和
进出口(具体按粤经贸进字[1993]208 号文经营),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销售和进出口(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除外);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农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
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食品互联网销售;商品互联网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除外);玉米的收购、批发、销售;国内货物运
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要许可审批的项
目);医疗健康行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无固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广新集团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企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广新集团 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广新集团 10%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新集团持有丝纺集团 100.00%股权,系丝纺集团的
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新集团和丝纺集团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丝纺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广新集团,广新集团的控股股
东为广东省人民政府,丝纺集团和广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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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广新集团与丝纺集团因股权控制
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
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丝纺集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广新集团控制的核
心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万元) (%)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
面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电
影摄制服务;互联网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数字创意产
品展览展示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
广东省广
务;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
告集团股
份有限公
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计
司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市场调查;社
会调查;数字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
刷;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
修;网络文化经营;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
理业务
广东肇庆 从事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化学原料
星湖生物 药、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
科技股份 应用范围涵盖食品加工、饲料加工、医药制
有限公司 造等多个领域。
广东省粤
资产收购,资产重组,资产经营,接受委托
新资产管
理有限公
询业务;物业出租。
司
镍、铜、锰、铬、钼、特钢生产配套加工及
销售;镍、铬、铁、锰原料矿石仓储;金属
广东广青
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电子产品、建
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
有限公司
售;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维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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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万元) (%)
佛山佛塑 生产、销售各类高分子聚合物、塑料化工新
科技集团 材料、塑料制品、包装及印刷复合制品、热
股份有限 缩材料、工程塑料制品、建筑及装饰材料、
公司 聚酯切片和化纤制品。
镍、铜、锰、铬、钼、特钢生产配套加工及
销售;镍、铬、铁、锰原料矿石仓储;金属材
广东广青
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电子产品、建筑
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
有限公司
售;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
广东广新 钢铁、有色金属及煤炭等项目投资、投资咨
有限公司 售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广新香港 研究、开发、制造、销售:铝型材及其系列
公司 建筑新合金材料及相关产品
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
一补”业务;仓储(危险品除外);写字楼
广东省食 出租;批发、零售、代购、代销:针、纺织
品进出口 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集团有限 品),矿产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
公司 材,百货,工艺美术品;销售预包装食品
(含冷藏冷冻食品);收购:农副产品(不
含专项审批项目);洗衣。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丝纺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
下: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万元) (%)
生物制品检测;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
造;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的生产(具体生产范围
广东省医
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为准);许可
药保健品
进出口有
零售;中药材批发(收购);中成药、中药饮片
限公司
批发;中药饮片零售;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
(含疫苗)批发;生物制品(不含疫苗)批发。
广东丝源
蚕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蚕、桑种苗的培育
和销售;蚕业产品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纺织原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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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万元) (%)
料、丝制品及其它针纺织品、服装的加工、销
售;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广东省羊
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第一类医
城大健康
产业集团
疗器械销售。
有限公司
广东省羊
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城健康投
资有限公
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
司
广东省丝
绸纺织集 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
意有限公 务;装卸搬运。
司
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
广东省泓
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针
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等与供应
有限公司
链服务和贸易相关业务;外贸综合服务。
易仕发有
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情况
广新集团成立于 2000 年 9 月 6 日,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主要业务包括:
股权管理;股权投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新材料(合金材料及型材、功
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电子基材板、动力电池材料),生物医药(化学药、生物药),
食品(调味品、添加剂);数字创意,融合服务;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服务;
电子商务运营;现代农业开发、投资、管理;国际贸易、国内贸易;国际经济技
术合作;物业租赁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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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纺集团成立于 1982 年 6 月 29 日,注册资本 24,740.3674 万元。主要业务
包括:茧丝绸纺织服装产品的生产经营;丝绸纺织、轻工机电、五金化工、土畜
产、陶瓷工艺、文体用品、药品、食品、保健品、药材、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商
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及医药保健品的销售和进出口(具体按粤经贸进字[1993]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农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
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食品互联网销售;商品互联网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除外);玉米的收购、批发、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要许可审批的项目);医疗健康行业投资。(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三年,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广新集团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6,101,681,966.91 109,037,471,048.36 105,718,115,186.11
负债总额 51,972,251,514.51 68,437,223,947.86 64,399,052,918.20
所有者权益总额 34,129,430,452.40 40,600,247,100.50 41,319,062,267.91
资产负债率 60.36% 62.76% 60.92%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83,224,997,749.55 137,480,773,263.29 152,179,889,608.93
营业成本 71,907,033,345.37 122,401,025,619.54 138,971,134,236.38
净利润 4,169,630,181.28 5,135,276,936.14 2,343,249,665.38
净资产收益率 12.22% 12.65% 5.67%
注:广新集团 2021 年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及
最近三年,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丝纺集团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720,997,226.11 5,081,514,462.98 4,865,701,287.87
负债总额 2,838,169,196.94 2,088,201,594.56 1,781,163,961.71
所有者权益总额 2,882,828,029.17 2,993,312,868.42 3,084,537,3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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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49.61% 41.09% 36.61%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463,809,451.79 3,271,036,639.44 2,045,431,353.74
营业成本 2,111,560,289.80 3,024,585,682.51 1,855,912,672.81
净利润 226,464,651.17 112,035,552.65 110,517,009.55
净资产收益率 7.86% 3.74% 3.58%
注:丝纺集团 2021 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广新集团和丝纺集团在最近 5 年内未
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与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广新集团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情况如下:
有无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国籍
地区居留权
肖志平 党委书记、董事长 广州市 中国 无
黄家合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 广州市 中国 无
肖志铭 外部董事 广州市 中国 无
罗健凯 外部董事 广州市 中国 无
谢园保 外部董事 广州市 中国 无
徐沛 外部董事 广州市 中国 无
刘立斌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广州市 中国 无
谢志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广州市 中国 无
唐强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广州市 中国 无
罗俊晖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广州市 中国 无
罗明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广州市 中国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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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丝纺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有无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国籍
地区居留权
李晓莹 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广州市 中国 无
段彬心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 广州市 中国 无
毛振华 副总经理 广州市 中国 无
邝贤明 副总经理 广州市 中国 无
陈华斌 副总经理 广州市 中国 无
梁骏 副总经理 广州市 中国 无
文哲光 董事 广州市 中国 无
李福寿 董事 广州市 中国 无
张莉 董事 广州市 中国 无
刘玲玲 监事会主席 广州市 中国 无
陈婷 监事 广州市 中国 无
曾思祎 职工监事 广州市 中国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丝纺集团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广新集团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如下所示:
持有权益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地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比例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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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权益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地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比例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丝纺集团不存在持有上市公司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
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广新集团持有广东广新新兴产业投
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00%权益,持有金沃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83.86%
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丝纺集团不存在持有金融机构 5%
以上股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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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基于价值投资需要而进行的投资交易安排,信息披露人
主要基于公司主业发展的战略需要,夯实生物医药大健康主责主业,在医疗物资
保供服务中发挥省属国企的担当作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丝纺集团将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满足上市公司发展需要,
强化精益管理,全面推进上市公司的战略性发展,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
风险防控能力,增强综合竞争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
二、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
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由信息披露
义务人 1 广新集团拟以不超过 99,999.98 万元现金认购海王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不超过 41,666.66 万股,由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丝纺集团拟以不超过 48,800.02
万元现金认购海王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20,333.34 万股,即广新集团
及丝纺集团拟合计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62,000 万股,
认购金额不超过 148,800.00 万元(最终认购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
准),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22.54%。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及本报告书已经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
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上
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动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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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议案。
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预案及相关议案。
(二)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权益变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局相关经营者集中审查及其他主管部门审批(如有)。
同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本次权益变动事项能否通过
上述审批、核准以及最终通过审批、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收购方案
中丝纺集团受让海王集团所持海王生物 315,734,800 股及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放弃 905,476,054 股份之表决权交易,在取得必要审批后实施。前述事项不以
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 62,000 万股
股票的实施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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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丝纺集团未持有海王生物任何股份。本次权益变动由“股
份转让”“表决权放弃”及“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股份转让
丝纺集团受让海王集团所持海王生物 315,734,800 股股份,占协议签订时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11.48%(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2%)。
(二)表决权放弃
协议》,协议约定自交易各方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约定的交割日起,
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905,476,054 股份之表决权,直
至丝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高于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
股份认购协议》,广新拟以不超过 99,999.98 万元现金认购海王生物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不超过 41,666.66 万股。丝纺集团拟以不超过 48,800.02 万元现金认购上
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20,333.34 万股。即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拟合
计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62,000 万股(含 62,000 万股,
最终认购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占签署日发行前总股本的
(四)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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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签署日公司股份总数,上述权益变动前后,相关主体持有上市公司
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如下:
签署各协议后至协议 协议转让过户后至向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转让股份过户前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 完成后
主体
持有股份 表决权 持有股份 表决权 持有股份 表决权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广新集团 - - - - 12.36% 12.36%
丝纺集团 - - 11.48% 11.48% 15.40% 15.40%
丝纺集团及其一
- - 11.48% 11.48% 27.76% 27.76%
致行动人合计
海王集团 44.22% 44.22% 32.74% - 26.72% -
海王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
注:海王集团在海王生物的一致行动人亦包含张思民、张锋、王劲松及王菲,下同。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之一是上
市公司已完成 119,71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完成回购注销之后,
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631,123,257 股。因此,完成注销回购事宜后,相关主体持有
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如下:
签署各协议后至协议 协议转让过户后至向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转让股份过户前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 完成后
主体
持有股份 表决权比 持有股份 表决权比 持有股份 表决权比
比例 例 比例 例 比例 例
广新集团 - - - - 12.82% 12.82%
丝纺集团 - - 12.00% 12.00% 15.97% 15.97%
丝纺集团及其一
- - 12.00% 12.00% 28.78% 28.78%
致行动人合计
海王集团 46.23% 46.23% 34.23% - 27.70% -
海王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王生物的控股股东为海王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变更为丝纺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广东省人民政
府。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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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乙方: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或“海王集团”),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192214061U;
丙方:张思民,身份证号码为 11010*************。
(1)标的股份的转让
各方确认,标的股份系乙方于 2016 年 6 月通过认购上市公司向其定向增发
人民币普通股所获得的股份。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标的股
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自
乙方受让标的股份。
(2)表决权放弃
为确保甲方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本协议签署的同时,乙方及丙方应当、且乙
方及丙方应促使其一致行动人张锋、王菲与甲方签署内容及格式如本协议附件二
所示的《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乙方及丙方承诺,在表决
权放弃协议约定的弃权期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所对
应的表决权。
(3)上市公司控制权
①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为巩固甲方在本次交易
后对上市公司的控制,甲方计划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票、协议转让、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②乙方、丙方对本次股份转让及甲方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不持异议,同时承
诺其不谋求亦不支持或协助其一致行动人、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谋求
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并将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
协议项下的承诺,对甲方取得及维持上市公司控制权提供积极的协助与配合。
(4)经营者集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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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的公告披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递交本次交易涉及的
经营者集中申报材料,且乙方、丙方应予以配合。
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 2.43 元/股,即标
的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 767,235,564 元(大写:柒亿陆仟柒佰贰拾叁万伍仟伍佰
陆拾肆元整,“股份转让价款”)。甲方全部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股份转让价
款。
(1)甲方、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以甲方的名义在甲方指
定的银行开立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监管的资金账户(“共管账户”),用于接收第一
期股份转让价款。共管账户的银行预留印鉴应为甲方、乙方各自指定的印鉴或签
字,且资金划付必须由甲方、乙方各自委派的代表在银行柜台共同办理,除此之
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对共管账户内的资金进行划付。
(2)支付安排
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股份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支付安排具体如下:
① 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
甲方应在本协议第 3.3.1 条所述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全部得
到满足(经甲方书面豁免的除外)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转让价款的 50%
扣除甲方已支付的 10,000,000 元(各方确认,甲方已根据《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的约定支付股份转让意向金 10,000,000 元,且
根据该协议的约定,该意向金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自动抵作股份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后的部分即 373,617,782 元(大写:叁亿柒仟叁佰陆拾壹万柒仟柒佰捌拾贰元整,
“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共管账户。各方确认,甲方将第一期股份转让
价款支付至共管账户即视为甲方履行了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支付义务。
②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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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应在本协议第 3.3.2 条所述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全部得
到满足(经甲方书面豁免的除外)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转让价款的 50%,
即 383,617,782 元(大写:叁亿捌仟叁佰陆拾壹万柒仟柒佰捌拾贰元整,“第二
期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股份转让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
除非甲方作出书面豁免,甲方履行支付本协议项下各期股份转让价款的义务
应以下列先决条件已全部得到满足为前提:
① 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
A.甲方、乙方、丙方及张锋、王菲已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乙方、丙方及张
锋、王菲自愿放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其所持上市公司剩余全部股份的表决权;
B.上市公司已完成 119,71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C.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或同
意或出具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D.上市公司已完成对本次交易及就本次交易签署的相关协议的公告披露;
E.乙方、丙方已取得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以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协议或文
件(“交易文件”)必需的所有内部及外部授权、审批、同意及豁免;
F.乙方及丙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与保证持续保持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不存在向甲方提供虚假、不完整、不准确信息的情况,并且履行了本协议约定的
应于甲方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前履行的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行为;
G.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中国法律或法院、仲裁机构、有关政
府主管部门的判决、裁定、决定,也不存在任何已对或将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监管措施;
H.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财务结构、负债、盈利前景和正常
经营已产生或经合理预见可能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变化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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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乙方及丙方、且乙方及丙方促使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按照本协议第五条
之约定,履行了其在过渡期内应履行的各项义务和承诺事项;
J.上市公司总股本及乙方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及拥有的表决权与本协
议签署日之情况一致;除本协议外,乙方、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均未签署关于转
让、处分上市公司股份或对表决权做出安排的其他协议,未与任何第三方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或签署其他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任何文件或承诺;
K.本协议各方及其关联方、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均已在所有方面履行和遵守
了其应履行或遵守的一切约定、义务和条件;
L.为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任何应由政府机关作出的同意、批准、备案或核
准仍持续有效。
②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
A.乙方已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B.乙方及丙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与保证持续保持是完全真实、完整、准
确的,不存在向甲方提供虚假、不完整、不准确信息的情况,并且履行了本协议
约定的应于甲方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前履行的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本协议
约定的行为;
C.本协议各方及其关联方、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均已在所有方面履行和遵守
了其应履行或遵守的一切约定、义务和条件;
D.为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任何应由政府机关作出的同意、批准、备案或核
准仍持续有效。
(1)自交割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乙方、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
章程和相关法人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配合甲方促使上市公司召开董
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提前换届或改选、补选的方式按照如下约定完成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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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上市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6 名。
甲方有权向上市公司提名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乙方有
权向上市公司提名 2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 1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各方应促使甲
方、乙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且上市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应由甲方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担任。各方保证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对甲
方、乙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②上市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非职工代表监
事 2 名。甲方有权向上市公司提名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乙方有权向上市
公司提名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各方应促使甲方、乙方提名的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全部当选,且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应由甲方提名的监事候选人担任。
各方保证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对甲方、乙方提名的监事候选
人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③乙方在董事、监事按照本协议第 6.1 条的上述约定调整前,支持甲方在董
事会、监事会的相关安排,为甲方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当选提供必要协助。
(2)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第 6.1 条所述董事、监事候选人
后 5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应召开董事会,并按以下约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聘:
上市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一名副总经理由甲方推荐的人员担任,
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聘任。各方保证其及其提名的董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上对甲方
提名或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投赞成票。
(1)业绩承诺
交割日后,乙方、丙方就上市公司在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三个
会计年度期间(“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向甲方承诺如下:
①上市公司于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分别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3
亿元、4 亿元、5 亿元,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2 亿元;并且,于 202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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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3 亿元,三年累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7.5 亿元(“承诺累
计归母净利润”)。除非本协议另有说明,上市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应以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为基准,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以孰低者为准,不剔除
股份支付及商誉减值影响。
②承诺期满,若上市公司于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金额(“实际累计归母净利润”)未达到承诺累计归母
净利润,乙方、丙方应对甲方进行补偿。乙方、丙方应向甲方补偿的金额(“补
偿金额”)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的金额:(1-实际累计归母净利润/承诺累计归
母净利润)×股份转让价款。
乙方、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以股份、现金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甲方有
权自行选择业绩补偿的具体方式、不同补偿方式的占比及顺序。如甲方指示乙方、
丙方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乙方、丙方应向甲方补偿的股份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的股份数量:(补偿金额-乙方、丙方已以现金支付的补偿金额)÷本协议约定
的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
③乙方、丙方应在上市公司 2027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本
协议第 0 条的约定通过向甲方支付现金补偿、将补偿股份无偿赠予甲方的方式履
行本协议第 0 条项下的补偿义务。
④乙方、丙方向甲方进一步承诺,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每年实现的利润均为
真实经营所取得,乙方、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单独或与第三方共同虚增上市公
司利润。如在承诺期内或承诺期后上市公司被发现存在虚增利润情形,则上市公
司承诺期内各年实现的净利润应剔除虚增利润的部分,若剔除虚增部分后上市公
司承诺期内实际累计归母净利润低于承诺累计归母净利润,则乙方、丙方应按照
本协议第 0 条的约定对甲方进行补偿。虚增利润所引致的法律、税务等风险应由
乙方、丙方承担,如上市公司或甲方因上述风险产生任何损失,乙方、丙方应向
上市公司、甲方进行赔偿。
⑤乙方、丙方承诺,承诺期内,其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证券交易等方式减持或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减持或转让完成后,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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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数的 20%,但因上市公司增加股本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的除外。
(2)超额奖励
①承诺期届满后,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应推动上市公司对管
理层及核心骨干人才以现金、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进行超额奖励:
A.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实际累计归母净利润达到承诺累计归母净利润;
B.上市公司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关于超额利润分享的适用条件,且相
关超额利润分享方案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同意。
②在满足本协议第 7.2.1 条约定条件的前提下,超额奖励金额应按照以下方
式计算:
超额奖励金额=(实际累计归母净利润-承诺累计归母净利润)×30%。
具体的奖励对象、奖励方案及奖励发放安排等由乙方提出并根据上市公司及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1)配合完成控制权变更承诺
①乙方、丙方承诺将积极配合甲方实现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②乙方、丙方承诺在交割日后积极协助与配合甲方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上
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协议转让、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甲方
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③如上市公司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主体发行股票在交割日后 24 个月内无法
完成,乙方、丙方承诺,在前述期间届满之日起的 24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证券交易等方式减持或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实现减持或转
让完成后,甲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高于乙方、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比例 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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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若乙方、丙方为履行其在本协议第 9.1.3 条项下之义务通过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则:
A.甲方或其指定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B.在未违反上述第(1)项约定的前提下,当乙方、丙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向甲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为免疑义,包括乙方、丙方一致行动
人)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乙方、丙方应促使受让该等股份的第三方出具
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届时乙方、丙方应在其与该第三方的转让协议中
将第三方出具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约定为股份转让的前提条件(甲方书
面豁免的除外);
C.在未违反上述第(1)项约定的前提下,若该等股份的受让方为甲方及其
一致行动人以外的一名或多名第三方,乙方、丙方应确保转让完成后甲方及其一
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高于前述任一第三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5%以上。
(2)不谋求控制权承诺
①乙方、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丙
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减资等导致的被
动增持情况除外),不得利用持股地位或影响力干预或影响甲方对上市公司的控
制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控制)以及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委托、协议、达成一致行动、违反协议约定等任何方
式扩大或恢复其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或表决权比例,亦不得与上市公司其他股
东或潜在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通过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及其他任何方式,单独、共同或协助任何第三方谋求上市公司的
控制权。
②乙方、丙方承诺,若乙方、丙方或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以协议转让方式
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其应约定并促使其受让方承继并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
乙方、丙方的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届时乙方、丙方或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应
在其与第三方的转让协议中将上述承诺约定为股份转让的前提条件。
(3)不竞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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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乙方、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其自身不
得、且应促使其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设立、从事或投资于(且不
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帮助或协助任何其他方设立、从事或投资于)可能被
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认定为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投资非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低于
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亦不得利用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
从事、参与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②乙方、丙方承诺,在交割日后,乙方、丙方应继续履行与深圳海王药业有
限公司(“海王药业”)相关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A.承诺期届满前,将海王药业名下目前正在生产的药品对应的 13 项药品注
册证书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无偿转让至海王生物或海王生物指定子公司名下(相关
转让费用由海王生物或海王生物指定子公司承担);如因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政策所限而无法在前述期限内完成转让的,各方可协商以书面形式对前述期限做
出变更。在药品注册证书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转让完成前,海王药业的药品生产业
务应继续委托海王生物管理,由海王生物行使除收益权和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
权利;海王药业只接受海王生物及其指定下属公司的委托进行研发和生产,不对
外直接销售;海王药业接受海王生物及其指定下属公司的委托进行生产的药品的
销售价格以委托生产的药品的成本为依据确定;
B.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将海王集团、海王生物、海王药业签署的《关于无形
资产相关事项的协议》项下已注册商标、已授权专利、申请中专利等与知识产权
相关的无形资产无偿转回海王生物或海王生物指定的子公司;转让完成前,许可
海王生物及其子公司无偿使用海王药业名下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C. 永 久 许 可 海 王 生 物 及 其 子 公 司 无 偿 使 用 包 含 “ 海 王 ”“ 海 王 生
物”“NEPTUNUS”“ ”等文字、图形、字母或该等要素的组合的注册商标。
③乙方、丙方承诺,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丙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促成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员工终止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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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乙方、丙方确认,本不竞争承诺不构成劳动法律规范的竞业限制条款,上
市公司无需向相关承诺人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4)持续提供支持承诺
①乙方、丙方承诺,乙方、丙方于交割日前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应于交割日后按照原有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若担保的相关债务展期或使用新
借款偿还原有债务,乙方、丙方应就展期或新增的债务继续提供担保。
②乙方、丙方承诺,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乙方、丙方应根据上市公司的
要求,通过提供担保等方式为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融资及经营需要继续提供支
持。
(5)排他性承诺
乙方、丙方承诺,在本次交易全部完成或甲方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实施本次
交易之日(“排他期”)前,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丙方不会且应促使
上市公司董事、员工及其他相关方不会直接或间接地采取任何行动以发起、寻求、
提议、参加与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就上市公司股权融资、股权或股权相关证券
的发行而进行的磋商、谈判或者就此订立任何协议或安排。如果乙方、丙方在排
他期内收到第三方的此类请求,应立即通知甲方。
(二)《表决权放弃协议》
甲方: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乙方一: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
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192214061U;
乙方二:张思民,一名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 11010*************,住所
为广东省深圳市***********;
乙方三:张锋,一名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 22010***********,住所为广
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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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四:王菲,一名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 14020***********,住所为广
东省深圳市***********。
(1)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弃权期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
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表决权放弃”)。为免疑义,在弃权期间
内,乙方放弃行使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如下股东权利:
①召集、召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下同)的权利;
②除《股份转让协议》另有约定外,征集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
出提案、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及其他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应
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任免的人员的权利;
③针对所有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的事项,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的权利。
(2)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若乙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
股、配股等方式发生变动的,本协议项下表决权放弃的安排及于根据除权除息规
则作相应调整后的股份。
(3)本次表决权放弃为不可撤销之弃权,在弃权期间内,乙方无权撤销或
单方面解除本次表决权放弃。
(4)在弃权期间内,乙方自身不得再就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使表决权,
亦不得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乙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5)在弃权期间内,乙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所有权及除本协议第 1.1 条
所述放弃的权利之外的其他股东权利仍归乙方所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乙
方作为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所有权人需履行的信息披露等义务仍由乙方承担
并履行。
(6)本次表决权放弃是《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约定的本次交易的组成部分,
甲方无需就本次表决权放弃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弃权期间内,除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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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损失承担情形外,上市公司所有经营收益或损失均由上市公
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及公司章程的约定享有或承担。
本协议项下表决权放弃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约定的交割日起长期有效,
直至甲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高于全部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5%
以上之日。
(1)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转让
①在弃权期间内,除《股份转让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②在弃权期间内,乙方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转
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甲方或其指定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③在弃权期间内,且在未违反本协议第 3.1.2 条约定的前提下,当乙方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向甲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为免疑义,包括乙方一
致行动人)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乙方应促使受让该等股份的第三方出具
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届时乙方应在其与该第三方的转让协议中将第三
方出具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约定为股份转让的前提条件(甲方书面豁免
的除外)。
④在弃权期间内,且在未违反本协议第 3.1 条上述约定的前提下,当乙方通
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若该等股份的受让方为
甲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一名或多名第三方,乙方应确保在转让完成后甲方及
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高于前述任一第三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5%以上。
(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处分或被法院强制执行、司法拍卖等
在弃权期间内,若乙方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处分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或乙方
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因被法院强制执行、司法拍卖等司法程序不再为乙方所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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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该等股份不再登记在乙方名下之日起,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放弃终止。为免
疑义,乙方所持上市公司其他股份的表决权放弃不受影响。
(3)若在弃权期间内,甲方或其一致行动人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
乙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则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放弃应予终止。
(4)在弃权期间内,乙方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应经甲方事先书面认可,
且表决权放弃的安排及于乙方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
(5)如果在弃权期间内的任何时候,表决权放弃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
于乙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行使质权、被法院强制执行、司法拍卖等)无法实现,
甲方和乙方应立即寻求与无法实现的表决权放弃约定最相近的替代方案,并在必
要时签署补充协议修改或调整本协议条款,以确保甲方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一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乙方二、
乙方三、乙方四签字之日起成立,并在《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成
就时随《股份转让协议》一并生效。《股份转让协议》未生效或无效、解除,则
本协议亦相应未生效或无效、解除,但《股份转让协议》部分无效、部分解除或
部分未生效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三)海王生物分别与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
购协议》
甲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1
乙方: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00072506
乙方: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00019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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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经双方协商,本次甲方向乙方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 2.40 元/股,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数量、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价格
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对发行价格进行政策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1)乙方认购数量
广新集团同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67.20%,即乙方认购股份数
量不超过 416,666,600 股,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99,999,840 元。
丝纺集团同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32.80%,即乙方认购股份数
量不超过 203,333,400 股,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88,000,160 元。
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要求变化或发行核准文
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及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认
购金额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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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及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乙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在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满足的
前提下,乙方应在甲方本次发行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
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且收到甲方发出的认购款缴纳通知之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款划入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并在验资完毕、扣除发行费用后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2)乙方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甲方定向发行的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3)乙方因本次发行取得的甲方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甲方《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上述股份如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
排。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和认购款缴纳通知所述将本次发行股份认购款及时、
足额地汇入主承销商为甲方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在乙方全额支付认购
款并验资完毕后,甲方应自收到乙方支付的认购款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或双方
一致同意的其他日期为乙方认购的股票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股票登记手续。
(1)双方同意并确认,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明示放弃并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
所允许,本协议的生效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①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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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其与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的《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通过协议受
让的甲方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已取得甲方控
制权,甲方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广东省人民政府;
③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已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
④本次发行已获得乙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⑤本次发行已获得深交所核准、中国证监会的注册。
(2)除非本协议第 6.1 条所列的相关协议生效条件被豁免,上述所列的协
议生效条件全部满足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如上述条件未获满足且未被豁免,
则本协议自始无效。
(1)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违反本
协议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其在本协议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及承诺),
经守约方书面要求改正而未及时有效采取措施改正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
的违约责任。
(2)如果一方违约而致使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则由此导致的
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在要求期限内采取
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同时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导致
的损失。
(3)对于本协议第六条(生效条件)的约定,双方同意,本次发行因任何
原因未获有权部门批准/认可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实施,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双方为本次发行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本次发行完成前,如出现以下情形,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
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协议自乙方向甲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
①出现甲方不能偿还任何到期债务或者丧失清偿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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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本次发行前,甲方及其子公司新发生的诉讼、仲裁事
项涉案金额累计超过甲方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
③出现对甲方财务状况或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④甲方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7.7.7 条规定的使甲方面临
重大风险的情形之一或甲方股票被证券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的;
⑤甲方出现重大行政处罚、被主管部门立案侦查或调查等情形;
⑥甲方出现其他经营风险或其他对甲方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本次发行完成前,如出现以下情形,双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
承担违约责任:
①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决定不予同意本次发行;
②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
规不符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并且双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协议的修改
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互相不追究违约责任;
③如因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已无履行之必要。
双方一致同意不再履行协议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尚未履行的义务,终止履行,但双方应继续遵守
本协议第八条(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和本协议第 9.3 条的约定。双
方应尽最大努力相互配合使各自的权益恢复至本协议签署日前的状态。
(4)如本协议非因一方的违约行为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本协议
因一方的违约行为而解除,另一方有权按本协议第八条(违约责任)的约定追究
该方的责任。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750,833,257 股,《股份转让协
议》中交易对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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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转让方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质押数量(股)
除上述质押情况外,海王集团所持有股份不存在其他被质押、冻结或其他
权利限制的情况,海王集团对标的股份享有完整的处分权。
四、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局相关经营者集中审查及其他主管部门审批(如有)。
同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本次权益变动事项能否通过
上述审批、核准以及最终通过审批、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收购方案
中丝纺集团受让海王集团所持海王生物 315,734,800 股及海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放弃 905,476,054 股份之表决权交易,在取得必要审批后实施。前述事项不以
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 62,000 万股
股票的实施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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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丝纺集团按照每股人民币
格合计为人民币 767,235,564.00 元。
根据《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广新集团拟以不超
过 99,999.98 万元现金认购海王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41,666.66 万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丝纺集团拟以不超过 48,800.02 万元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20,333.34 万股。即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拟合计认购上市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62,000 万股(含 62,000 万股,最终认购数量
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承诺,本次收购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拟收购股权标的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后续可能存
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安排。
二、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中《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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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交易的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进行改变或者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制订和实施对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会依据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将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
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
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大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
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大重组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自交割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海王生物应召集召开
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实现如下公司治理结构:
(一)董事会
上市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6 名。丝
纺集团向上市公司提名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海王集团
有权向上市公司提名 2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 1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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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司提名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三)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一名副总经理由丝纺集团推荐的人员
担任,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聘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安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
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
计划,没有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
重大变动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
整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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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实际需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披露的事项,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来
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整,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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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市公
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
员和机构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性,上市公司独立经营的能力不会受到影响。信
息披露义务人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内容
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海王生物的《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保持上市公司在人
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不利用控股股东身份谋取不当利益。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收购前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广新集团主要从事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科技与
食品健康、数字服务与供应链服务业务。
本次收购前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丝纺集团主要从事纺织、丝绸类原材料及面料
的进出口及内销、供应链服务、外贸综合服务、医疗器械及耗材等进出口及内销、
药品出口和茧丝绸和大健康相关多元产品经营等业务。
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与海王生物及其控制的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
情形。
本次收购完成后,为避免将来产生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就避免未来与海王生物及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同业竞
争事宜出具承诺如下:
“1、本公司拥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各项经营方针主要由董事会决
策,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一直以来公允地对待各下属企业,将
来亦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作出不利于上市公司而有利于其它下属企业的任何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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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通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自身与上市公
司相关业务的各自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
方向,并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引导各公司根据自
身情况和优势制定符合实际的业务发展定位和业务发展方向,避免下属各控股企
业之间出现实质性竞争行为;
市公司之现有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公司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
并尽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优先让予上市公司或其控
股企业;
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为规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义务人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除为满足日常经营
业务所需的非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的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充分论证交易价格公允性后签订关联交易相
关协议,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从而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全体
股东利益。
法利益。
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海王生物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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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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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数量不
超过 62,000 万股(含本数),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广新集团拟以不超过 99,999.98
万元现金认购海王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41,666.66 万股,信息披露义
务人 2 丝纺集团拟以不超过 48,800.02 万元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不超过 20,333.34 万股。即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拟合计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62,000 万股(含 62,000 万股,最终认购数量以中国证监
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发生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万元) (万元)
不含税 含税 不含税 含税
信息披露义务
广东省医药保健
人控股公司向
品进出口有限公 473.35 534.88 2,428.90 2,744.66
上市公司采购
司
商品
注:2024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重大交易事项。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
何类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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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
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除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事项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
契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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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签署日为 2024 年 7 月 28 日。经自查,协议签署日前
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海王生物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
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签署日为 2024 年 7 月 28 日。经自查,协议签署日前
和广新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系统
买卖海王生物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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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广新集团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广新集团 2021 年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2022 年及 2023 年财务报
告经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
见报告。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577,644,324.34 15,359,678,897.89 12,990,139,546.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422,099,353.29 669,632,251.94 525,946,036.0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3,401,580.00 16,081,436.27
应收票据 2,090,283,843.51 2,136,397,848.91 1,774,891,884.36
应收账款 15,319,037,367.61 16,665,595,585.53 7,373,289,393.11
应收款项融资 427,652,991.47 399,842,072.64 368,551,119.61
预付款项 2,823,629,777.39 4,585,690,698.90 1,721,121,788.57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 - - -
其他应收款 1,304,249,833.91 1,594,519,082.13 2,199,419,969.25
存货 11,787,194,644.82 15,474,007,384.08 11,148,111,874.24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48,597,543.55 46,557,200.00 46,557,2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69,028,529.01 265,021,127.12 140,680,538.03
其他流动资产 1,587,892,746.53 1,322,904,846.60 1,077,799,009.27
流动资产合计 53,657,310,955.43 58,523,248,575.74 39,382,589,79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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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121,089,939.26 205,557,801.64 630,099,711.61
长期股权投资 9,640,275,661.50 9,431,453,072.35 12,158,830,955.2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88,653,075.61 422,545,550.87 521,711,891.7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52,139,415.27 728,061,552.75 805,600,347.67
投资性房地产 9,378,719,042.55 8,724,933,830.33 8,347,804,764.72
固定资产 22,923,646,048.48 23,528,002,512.99 18,881,071,582.87
在建工程 2,105,219,426.33 1,064,637,555.10 1,026,234,419.57
生产性生物资产 151,548,750.60 57,373,676.84 71,759,761.49
使用权资产 823,679,055.81 721,369,661.90 414,231,661.00
无形资产 1,852,407,733.30 2,015,788,589.19 1,990,349,337.65
开发支出 13,344,619.05 9,113,442.40 3,092,830.19
商誉 2,467,584,885.12 2,564,212,322.66 1,093,485,490.03
长期待摊费用 115,998,188.33 90,668,321.42 72,210,517.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70,870,093.07 611,826,015.79 509,279,409.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755,628,296.40 338,678,566.39 193,329,491.65
非流动性资产合计 52,060,804,230.68 50,514,222,472.62 46,719,092,172.09
资产总计 105,718,115,186.11 109,037,471,048.36 86,101,681,966.9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057,500,455.46 7,804,627,132.39 8,204,537,956.96
交易性金融负债 277,223,681.73 210,895,152.23 554,232.83
衍生金融负债 - 5,907,779.52
应付票据 5,054,096,185.42 6,257,296,556.61 5,229,772,361.40
应付账款 14,202,881,793.03 14,061,148,994.03 7,968,566,480.41
预收款项 94,780,186.52 105,825,338.27 85,440,722.36
合同负债 1,914,379,590.98 1,670,316,133.09 2,053,897,864.06
应付职工薪酬 1,065,775,901.24 1,106,233,740.75 1,024,354,99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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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交税费 621,889,203.23 996,562,217.73 1,037,005,454.15
其他应付款 2,492,635,834.84 3,215,040,383.67 2,926,385,882.71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559,300,359.77 4,315,207,917.19 5,328,379,162.85
其他流动负债 600,686,426.82 733,334,153.28 1,041,086,850.06
流动负债合计 43,941,149,619.04 40,476,487,719.24 34,905,889,739.3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985,221,541.54 13,854,504,124.65 7,082,306,279.43
应付债券 7,600,000,000.00 10,500,000,000.00 7,60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 - -
租赁负债 302,889,127.22 259,828,617.62 67,055,271.48
长期应付款 121,856,787.61 340,382,426.07 53,542,519.5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62,913,769.11 88,458,884.27 89,464,189.89
预计负债 42,254,971.31 44,614,092.55 49,096,769.67
递延收益 384,076,816.52 396,253,922.22 395,539,180.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44,722,177.18 1,926,070,511.77 1,727,931,949.1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968,108.67 550,623,649.47 1,425,615.0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457,903,299.16 27,960,736,228.62 17,066,361,775.13
负债合计 64,399,052,918.20 68,437,223,947.86 51,972,251,514.51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5,000,000,000.00 3,000,000,000.00 3,000,000,000.00
其它权益工具 3,495,950,000.00 3,495,950,000.00 3,494,000,000.00
资本公积 2,464,899,070.20 2,399,147,845.06 2,353,184,695.09
其他综合收益 2,004,077,487.16 1,763,700,586.06 1,332,681,943.62
专项储备 56,297.25 2,510.72 28,847.25
盈余公积 662,264,672.34 638,784,375.72 508,296,633.12
未分配利润 3,676,419,462.63 6,773,230,535.72 6,201,843,447.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7,303,666,989.58 18,070,815,853.28 16,890,035,566.88
少数股东权益 24,015,395,278.33 22,529,431,247.22 17,239,394,885.52
股东权益合计 41,319,062,267.91 40,600,247,100.50 34,129,430,4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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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05,718,115,186.11 109,037,471,048.36 86,101,681,966.91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52,179,889,608.93 137,480,773,263.29 83,224,997,749.55
其中:营业收入 152,179,889,608.93 137,480,773,263.29 83,224,997,749.55
二、营业总成本 149,520,652,351.17 132,193,812,230.65 79,103,482,393.32
其中:营业成本 138,971,134,236.38 122,401,025,619.54 71,907,033,345.37
税金及附加 388,826,378.71 486,368,067.77 360,964,207.66
销售费用 1,915,829,372.30 1,714,183,644.70 1,532,715,112.18
管理费用 2,431,478,058.69 2,471,485,186.24 2,355,362,784.57
研发费用 4,477,456,134.69 4,053,519,832.57 2,347,388,402.33
财务费用 1,335,928,170.40 1,067,229,879.83 600,018,541.21
其中:利息费用 1,534,595,877.12 1,532,889,840.39 1,121,623,057.14
利息收入 393,428,870.64 626,355,030.97 565,314,878.85
加:其他收益 305,168,218.01 236,900,573.86 316,719,418.9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413,738,595.91 -705,848,723.44 -536,847,454.9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240,793,401.32 -404,467,209.95 -1,347,624,722.40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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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 180,149,448.15 187,424,147.40 223,004,068.97
减:营业外支出 147,238,107.94 80,068,782.52 191,852,301.1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96,767,236.07 958,783,503.43 725,187,605.9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一)按持续经营分类:
号填列)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净亏损以“-”号填列)
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66,910,678.63 639,669,579.18 877,272,828.4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收益
益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610,160,344.01 5,774,946,515.32 5,046,903,009.77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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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3,582,500,437.84 146,986,543,327.45 90,143,320,762.86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08,928,065.15 1,361,412,624.56 828,636,059.8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55,871,628.64 6,398,933,235.72 4,523,637,786.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0,047,300,131.63 154,746,889,187.73 95,495,594,608.6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5,480,813,108.16 133,545,723,216.39 78,175,736,934.8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062,879,910.72 5,428,892,037.50 4,273,620,447.8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88,526,685.55 3,214,516,036.74 2,174,314,201.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02,685,862.12 5,674,182,503.43 6,055,641,239.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8,734,905,566.55 147,863,313,794.06 90,679,312,824.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12,394,565.08 6,883,575,393.67 4,816,281,784.5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094,451,141.08 3,361,251,969.15 2,763,056,583.9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02,010,106.06 500,454,890.03 587,751,303.6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58,720,934.41 2,960,390,623.87 1,191,484,813.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88,001,812.74 7,137,946,838.93 5,223,277,274.8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945,998,381.08 5,695,766,963.45 7,001,491,002.1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241.37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26,276,308.91 1,908,576,317.62 1,646,562,185.6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911,841,699.98 9,951,722,716.00 10,339,630,557.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23,839,887.24 -2,813,775,877.07 -5,116,353,283.0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59,850,440.80 394,126,383.21 809,702,802.9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8,593,345,387.10 48,043,651,179.41 42,935,330,132.5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67,267,820.36 1,382,104,626.75 1,876,411,849.1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620,463,648.26 49,819,882,189.37 45,621,444,78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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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286,175,416.93 43,536,658,930.68 38,615,842,888.1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24,482,540.42 729,241,452.59 3,579,005,708.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146,980,543.26 51,594,772,882.14 44,259,098,683.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26,516,895.00 -1,774,890,692.77 1,362,346,100.7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99,097,125.07 2,305,534,683.35 1,057,601,813.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808,129,278.99 11,502,594,595.64 10,444,808,738.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007,226,404.06 13,808,129,278.99 11,502,410,551.73
(二)丝纺集团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丝纺集团 2021 年财务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2022 年及 2023 年财务报告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丝纺集团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8,857,407.05 219,207,792.43 171,872,451.6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1,742,121.58 81,136,597.73 83,082,187.7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300,000.00 - -
应收账款 68,784,715.40 67,971,349.08 195,304,612.08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36,086,064.82 123,789,095.80 205,832,19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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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 458,051,835.04 485,902,390.62 599,632,334.99
其他应收款 672,717,483.87 675,828,973.68 732,755,847.07
存货 255,022,567.58 281,957,790.68 612,885,248.56
其中:原材料 2,118,995.18 1,314,153.67 12,119,415.87
库存商品(产成品) 208,789,780.81 261,859,407.78 553,083,265.18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23,608,840.93 34,763,355.56 63,734,256.28
流动资产合计 1,725,171,036.27 1,970,557,345.58 2,665,099,130.7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246,046,694.62 242,606,900.68 244,735,531.8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4,140,389.43 314,102,125.73 417,275,584.0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2,327,816,666.44 2,136,224,948.17 1,873,668,440.28
固定资产 117,959,350.61 131,785,658.81 328,551,157.93
在建工程 422,450.44 13,186,624.91 2,549,719.08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7,201,924.26 10,690,637.13 15,084,985.86
无形资产 11,310,667.35 16,843,201.63 28,119,545.42
开发支出 - - -
商誉 5,139,268.41 5,139,268.41 6,527,523.51
长期待摊费用 22,313,829.50 9,957,068.49 10,358,953.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7,318,193.62 129,828,405.41 126,116,577.5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0,860,816.92 100,592,278.03 2,910,076.01
非流动性资产合计 3,140,530,251.60 3,110,957,117.40 3,055,898,09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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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865,701,287.87 5,081,514,462.98 5,720,997,226.1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87,450,000.00 484,035,694.28 824,931,497.57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24,918,305.53 7,790,000.00 165,360,000.00
应付账款 119,661,977.53 174,727,649.96 244,677,931.88
预收款项 16,054,164.87 10,149,673.55 27,286,184.69
合同负债 126,874,762.80 179,329,404.92 264,452,565.54
应付职工薪酬 35,103,167.28 43,367,076.75 49,680,987.64
应交税费 21,533,240.82 25,090,556.27 65,100,257.60
其他应付款 540,838,019.44 555,950,858.51 626,029,681.23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4,580.89 3,986,338.94 1,349,894.52
其他流动负债 1,165,101.10 22,703,043.31 21,560,249.18
流动负债合计 1,175,603,320.26 1,507,130,296.49 2,290,429,249.8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0,451,797.87 140,451,797.87 140,451,797.87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租赁负债 3,587,099.86 6,690,070.34 14,220,750.27
长期应付款 1,818,182.14 1,818,182.14 2,366,628.2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6,519,608.99 8,617,075.67 8,161,939.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451,635,241.59 421,687,664.36 382,538,831.04
其他流动负债 1,548,711.00 1,806,507.6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5,560,641.45 581,071,298.07 547,739,947.09
负债合计 1,781,163,961.71 2,088,201,594.56 2,838,169,196.94
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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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资本 247,403,673.85 247,403,673.85 247,403,673.85
资本公积 376,192,099.18 376,520,119.18 371,845,775.96
其他综合收益 413,724,287.89 318,257,241.52 193,544,362.60
盈余公积 144,410,327.12 144,410,327.12 144,410,327.12
未分配利润 1,867,527,049.16 1,874,462,977.48 1,873,881,544.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049,257,437.20 2,961,054,339.15 2,831,085,683.75
少数股东权益 35,279,888.96 32,258,529.27 51,742,345.42
股东权益合计 3,084,537,326.16 2,993,312,868.42 2,882,828,029.1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865,701,287.87 5,081,514,462.98 5,720,997,226.11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045,431,353.74 3,271,036,639.44 2,463,809,451.79
其中:营业收入 2,045,431,353.74 3,271,036,639.44 2,463,809,451.79
二、营业总成本 2,057,827,983.17 3,272,991,602.65 2,485,615,971.47
其中:营业成本 1,855,912,672.81 3,024,585,682.51 2,111,560,289.80
税金及附加 13,783,837.36 18,377,986.02 39,749,656.49
销售费用 40,001,094.24 55,504,750.11 117,682,057.60
管理费用 136,257,459.23 155,195,223.79 187,106,959.20
研发费用 6,479,994.50 6,069,778.50 6,272,089.42
财务费用 5,392,925.03 13,258,181.72 23,244,918.96
其中:利息费用 16,710,264.91 23,913,475.04 30,058,654.32
利息收入 13,385,379.51 9,129,455.89 11,536,048.39
汇兑净损失(净
-767,930.90 -5,198,406.61 -475,298.02
收益以“-”号填列)
加:其他收益 9,509,033.16 7,651,151.61 61,243,602.8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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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6,145,998.72 -28,809,422.57 -51,852,908.1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117,804.93 -29,705,011.14 -21,946,638.78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7,670,896.80 125,062,573.45 247,449,341.48
加:营业外收入 29,007,698.37 7,300,437.13 2,766,011.11
减:营业外支出 9,253,321.72 1,363,060.30 7,968,241.8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6,908,263.90 18,964,397.63 15,782,459.6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0,517,009.55 112,035,552.65 226,464,651.17
(一)按持续经营分类:
号填列)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净亏损以“-”号填列)
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9,532,296.90 124,712,878.92 245,424,662.3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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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10,049,306.45 236,748,431.57 471,889,313.47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12,770,197.12 4,268,734,220.45 2,247,260,394.5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46,551,072.31 272,257,716.49 282,619,617.5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52,732,157.56 1,128,766,881.11 1,588,061,082.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12,053,426.99 5,669,758,818.05 4,117,941,094.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48,079,395.96 3,755,569,546.95 2,461,700,198.0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7,294,573.50 174,133,407.52 176,180,824.78
支付的各项税费 60,569,133.09 114,530,520.99 140,074,665.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3,880,185.91 1,200,047,623.45 1,684,551,532.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79,823,288.46 5,244,281,098.91 4,462,507,220.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230,138.53 425,477,719.14 -344,566,126.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67,262,805.57 111,303,595.62 672,041,939.8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1,126,152.15 27,701,755.28 41,966,101.8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 32,741,653.41 6,994,995.26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1,223,898.72 196,951,359.95 10,063,235.2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9,728,591.17 417,102,710.77 898,390,203.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9.44 30,886,641.17 543,575,3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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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241.37 -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247,476.02 93,977,054.70 54,274,426.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9,852,691.77 154,905,405.20 692,165,808.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9,875,899.40 262,197,305.57 206,224,395.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 200,000.00 19,438,815.2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 200,000.00 -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3,612,603.74 520,728,190.23 942,661,040.9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56,332,883.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8,612,603.74 520,928,190.23 1,018,432,739.7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0,198,298.02 988,489,494.00 784,362,429.1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3,756,105.61 129,112,817.88 95,835,938.0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7,615,582.13 41,906,747.93 84,356,483.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1,569,985.76 1,159,509,059.81 964,554,850.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2,957,382.02 -638,580,869.58 53,877,888.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292,498.00 49,304,168.59 -85,530,212.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9,149,905.05 169,903,623.84 255,433,835.9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8,857,407.05 219,207,792.43 169,903,623.84
二、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主要内容
(一)广新集团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主要内容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新集团 2023 年度的财务报
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我们审计了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广新集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丝纺集团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主要内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丝纺集团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
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我们审计了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丝纺集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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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
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权益变动能否完成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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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于本报告公告之日起备置于深交所、海王生物法定地址,在正常工
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文件;
(四)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法律文件;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
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权
益变动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能够按照
《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的说明;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函及说明文件;
(十)财务顾问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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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盖章):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肖志平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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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盖章):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李晓莹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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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海桑 陈骥
财务顾问协办人:
尹涵 袁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杨华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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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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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1(盖章):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肖志平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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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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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2(盖章):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李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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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中三路 1 号海王银
程股份有限公司
河科技大厦 24 层
股票简称 海王生物 股票代码 000078.SZ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
区新港东路 1000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团有限公司、广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称 省丝绸纺织集团有 册地
秀区东风西路 198
限公司
号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生变化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备注:本次权益变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动后,上市公司实
大股东 控制人 际控制人为广东省
人民政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对境内、境外其 否拥有境内、外两
是√ 否 是√ 否
他上市公司持股 5% 个以上上市公司的
以上 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 他 √ 海 王 集 团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表 决 权 放
弃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持股种类: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拥有上市公司股份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 0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0%
变动种类:普通股
变动数量:315,734,800 股协议转让,以及认购 620,000,000 股新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
增股份
的股份变动的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315,734,800 股协议转让占协议签订时总股本比例为
本的 22.54%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 ? 否 √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备注:为规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关
易 联交易,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已出具《关于关联交易承诺》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同业竞争 备注: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就避免未来与海王生物及其控制的企
业产生同业竞争事宜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备注:广新集团及丝纺集团就未来增持事项已签署《附生效条件
内继续增持 的股份认购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 是 ? 否 √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是√ 否 ?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 是 √ 否 ?
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弃行使相 是 ? 否 √
关股份的表决权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盖章):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肖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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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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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2(盖章):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李晓莹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