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29 17:16:1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
                       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
关议案之日(2023 年 8 月 15 日)起 12 个月。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
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顺利推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本事项尚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
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日)起 12 个月。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顺利推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授权董事
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本事项尚需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力星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