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26 19: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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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 2024-064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冷松先生召集和
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凌源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
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
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凌源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明确了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程序、特殊情况处理
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可以保障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凌源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该《考核
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核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经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后,公司监事会认为: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
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
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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