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 厦门钨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4-07-25 23:22: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董秘办编制
                                                       目         录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展鸿路 81 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 A 座 21 层本公司 1 号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1 日
                至 2024 年 8 月 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稀
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49       厦门钨业          2024/7/2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便于会议安排,请有意参加的股东提前办理会议登记。
   (一) 登记手续:
   (二) 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
或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授权人股票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三) 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7 月 31 日期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四)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公室
   (五) 地址:厦门市展鸿路 81 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 A 座 22 层董秘办公室
   (六) 邮编:361009
   联系人:苏丽玉
   联系电话:0592-5363856        传真:0592-5363857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
食宿、交通费用。
  (二)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
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厦门钨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
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
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工作有关的全
部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即 2023 年 8 月 8 日至 2024 年 8 月 7 日。
   鉴于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在
进行中,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
月,即 2024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8 月 7 日。
有关的全部事宜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2024 年
   除以上之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和相关内容保持不变。
   前述授权事项具体如下:
修订、补充)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
次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
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间、发行规模、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
限售期安排、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开立或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市场情况和
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
对象、发行价格、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具体安排等)进行调整和补充;
批准、制作、签署、递交、补充、执行、修改、报送、回复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
有必要文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
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申报、登
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
事宜;
股票发行预案等有关文件;
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与特定对象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制
度等),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意见制作、修改、
报送有关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登记、股份锁定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事宜;
注册资本变更和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报请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报及其填补措施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的最新规定和监管部门的
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
报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宜,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相关方签订监管
协议;
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
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市场状况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时,或者监管部门对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的延期实施或终止实施,或
者按照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
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可转授予公司董事长以及
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厦门钨业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