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柯迪: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进展暨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24 19: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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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 2024-076
转债代码:110090        转债简称:爱迪转债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进展暨首次增持公司股份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
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成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7 月 22 日起 12 个月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金
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不超过 6,00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关于
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4)。
   ? 首次增持基本情况:张建成先生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 36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0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4,919,440.00 元。
   ?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
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张建成先生
   (二)增持主体目前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截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张建成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3,501,81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7.52%,其与一致行动人宁波爱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爱柯迪投资”)、宁波领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领
挈”)、宁波领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领祺”)、
宁波领鑫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领鑫”)、宁波领
荣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领荣”)、宁波领禧股权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领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三)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 12 个月内,张建成先生本人未增持公司股份,亦未披露增持计
划。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爱柯迪投资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披露增持计划公
告,计划自 2024 年 1 月 22 日起 6 个月内(窗口期顺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不
超过 20,000 万元。
   爱柯迪投资已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763,4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59%,
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493.43 万元,其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细内容见 2024 年
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08)、《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4-021)、               (公告编号:临 2024-075)。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成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7 月 22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关于实际控制
人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4)。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张建成先生已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完成首次增持共计
领鑫、宁波领荣、宁波领禧,合计持有公司 446,334,883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45.67%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张建成先生后续将按照本次增持计划继续择机
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
位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张建成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
规定,持续关注张建成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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