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7-24 18: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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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潘景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
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
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4]42953 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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